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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7亿 这家船企获12艘5200DWT多用途干货船建造合同

   2021-02-02 船海装备网6070
核心提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公告,公司近日接到全资子公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以下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公告,公司近日接到全资子公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津重工”或“卖方”)通知,大津重工与ESTEVerwaltungs GmbH(后续将更名为JSP Coaster Verwaltungs GmbH)(以下简称“JSP”或“买方”)于近日签订了《5200DWT多用途干货船建造合同(船体号:DJHC6050—DJHC6053、DJHC6055—DJHC6056)》(以下简称“前六份合同”),《5200DWT多用途干货船建造合同(船体号:DJHC6057—DJHC6062)》(以下简称“后六份合同”)共十二艘5200DWT多用途干货船建造合同,前六份合同的金额总计4,416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34,489万元;后六份合同的金额总计4,446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34,723万元。

(一)合同的生效条件

(1)前六份合同

1)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及规格书

2)在2021年3月31日或之前提供买方对本项目的书面批准;

3)卖方根据合同规定收到第一期付款以及买方按照合同规定收到第一期退款保函。

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未能在2021年4月30日之前满足上述任何条件,则本合同将被视为无效,且无任何效力,除非经双方书面同意延长上述时限。

(2)后六份合同

1)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及规格书

2)卖方同意授予买方购买和提货船舶的选择权,买方可在生效日期至2021年7月31日的任何时间自行决定行使该选择权。买方应行使其选择权,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声明其同意根据合同条款购买和接收船舶。

如果买方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未宣布其选择权,则合同视为无效,无任何效力,除非双方以书面形式同意延长上述期限。卖方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交付退款担保的义务)仅在买方行使其选择权的情况下产生。

(二)合同的履行期限

(1)DJHC6050、DJHC6051:交付时间可在2023年1月31日或之前但不早于2023年1月4日;

(2)DJHC6052、DJHC6053:交付时间可在2023年4月28日或之前但不早于2023年4月3日;

(3)DJHC6055、DJHC6056:交付时间可在2023年7月28日或之前但不早于2023年7月3日;

(4)DJHC6057、DJHC6058:交付时间可在2023年10月30日或之前但不早于2023年10月4日;

(5)DJHC6059、DJHC6060:交付时间可在2024年1月30日或之前但不早于2024年1月4日;

(6)DJHC6061、DJHC6062:交付时间可在2024年4月30日或之前但不早于2024年4月1日。

JSP的股东为c/o Jebsen Shipping P.Management GmbH&Co.KG,拥有300年家族式船舶管理经验,JSP的合作伙伴是由Jebsen,Kahrs,Becker,Boehe四个船舶管理家族联合而成,他们在超过300年的实践中积累了深厚的专业知识,旗下有17艘多用途船在运营,从7,950DWT到23,780DWT不等,总载重吨为212,284DWT。JSP不仅是另一种船舶管理模式,更是一家以海事为基础的服务和投资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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