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广东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穗财行〔2014〕455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于2021年2月22日通过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向社会发布《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关于购买300吨渔政船和68米浮趸维修保养服务的公告》。截至2月25日,我单位共收到3家申请单位报送的材料。
经从承接单位主体资格、服务内容、技术力量、服务信誉、服务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与评估,拟选定广州市海皇科技有限公司为项目的承接单位,特此公示。
以上结果公示期3天(2021年3月23日-2020年3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反映。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020)34436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