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土耳其当局发布新规定,土耳其运输和基础设施部将鼓励船东新建造船舶并取代20龄以上的用于商业运输的船舶,这些船舶将留作废金属拆除。
土耳其的新规定,规范了奖励计划的程序和原则,这些奖励计划将给予为支持土耳其海上贸易船队的更新而建造的新船,同时鼓励不会损害国际水域海洋环境的高效、安全和可持续运输的船舶。
据悉,此次奖励措施针对的是在土耳其国家船舶注册局或土耳其国际船舶注册局中注册且级别在20龄以上、1,000 GT~5,000 GT的散货船、集装箱船、液货船,以及用于各种普通货物和特殊用途运输的商用船。
希望从报废奖励中受益的船东,将可以在每年的6月提出申请。
土耳其从财政部预算的可能性出发,从最老的船开始,每年将最多评估五艘船的奖励申请。对于接受的申请,土耳其海事总局将向受益人颁发激励合规证书,其中包括确定的总激励金额。
申请一旦被接受,受益人将必须在签发有关证书之日起4个月内与造船厂向主管机关提交一份建造新船的合同。
报废船舶的奖励金额将通过船舶的空重乘以当时的报废价格来确定。
自申请之日起最后六个月,将要报废的船舶必须是受益人的财产。
新船将最迟在土耳其国家船舶注册局或土耳其国际船舶注册局颁发并遵守奖励性合规证书之日起三年内完成。
新船必须在该国建造,其建造对国内的贡献率必须至少为50%(包括劳动力在内)。
在奖励措施的范围内,新建船舶必须自注册之日起在土耳其船旗下运营至少五年,在此期间,不得将其出售、转让或更改船旗。
船舶注册并开始建造时,总计有40%的废品奖励金额将以土耳其里拉分配,然后在壳结构完成后支付30%,剩余的将在注册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