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福顺恒[2021]政招字第A-122号(招标文件编号:福顺恒[2021]政招字第A-122号)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趸船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平潭雄鹰船厂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平潭县苏沃镇苏沃村277号
中标(成交)金额:1135.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咸琛(采购人评委)、陈应梓(采购人评委)、刘龙平、吴秀平、陈同熙、林步新、徐春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万元)货物类收费费率标准100万以下1.5%,100万-500万费率为1.1%,500-1000(万元):0.8%;1000-5000(万元):0.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578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