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宁波海运发布公告称,公司签订的3艘4.98万吨散货船建造合同,其中2艘为已确认建造的实船,1艘为待确认的选择船。根据之前签订的《船舶建造合同》(合同号JL2017),公司有权于2021年6月30日或之前书面通知金陵船舶有限公司是否生效上述选择船的建造合同。
经研究,为优化运力结构,提升公司船队的市场竞争力,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向金陵船舶有限公司发出《关于<船舶建造合同>(合同号JL2017)正式生效通知》,自2021年5月12日起,公司就选择船的订单选择权生效,《船舶建造合同》(合同号JL2017)最终生效并开始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