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名称:一艘载重吨11224吨的无限航区杂货船“蓝帝1”轮
项目编号:17CB20210002
转让底价:人民币11158970元,评估底价170万元美元,按2021年3月30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5641元)折算。
挂牌起始日期:2021年5月17日
挂牌期满日期:2021年6月15日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在中国大陆安全港口或锚地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
转让方名称:江苏省惠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江苏省兴联海运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标的概况
船舶名称:蓝帝1
船舶类型:杂货船
船级社:INTERNATIonAL REGISTER OF SHIPPING
船旗国:巴拿马
航区:无限航区
IMO号:9480095
总长/型宽/型深:131.40/19.00/9.80 m
夏季满载吃水:7.1 m
载重吨:11224.3 t
总吨/净吨:7457/4156
货舱舱容:15236.32 m³
克令吊:3X20t
主机:青岛博洋YANMAR 6N330-EN,1台
主机功率:2574KW
建造完工时间、地点:2008年3月25日浙江宏冠船业
坞检、特检时间:
坞检:2021年5月(已完成)
特检:2023年4月
船舶经营人:New Unite(HK)Marine Co.,Ltd
船舶所有人:江苏省惠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0%及江苏省兴联海运有限公司30%按份共有
船舶现状及说明:
在航船。如需转回国内经营内贸运输业务请咨询当前船籍港所在船检部门各类证件办理、坞检的相关事宜,受让方自行评估和承担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及风险。(详见特别事项说明)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上海船舶保险公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评估报告20210302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江苏省惠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1.03.06
特别事项说明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转让标的并对转让标的拥有完整的处置权,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无抵押、无担保。
二、船舶现状及验船
1.船舶状况特别说明
该轮于2008年4月22日在浙江台州临海宏冠船业有限公司(峙山分公司)建造完工,由中国船检台州检验处(台州ZC)检验并签发证书,船舶识别号为:CN20061188718,航区为中国沿海。建造完工后,按照国内船检(ZC)的规定,将该轮的船检资料由台州ZC转到了船籍港江苏省船舶检验局南京检验局。南京船检局对该轮进行了审核和检验,签发了船检证书(未申请办理中国国籍证书)。为了经营国际航线,按照规定在南京海事局直接办理了光船租赁登记,光租给境外公司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悬挂巴拿马旗,船级社为IRS。自该轮投入营运至今,一直经营国际航线运输业务,国内的ZC船检证书到期后没有续办。如将该轮转回国内经营内贸航线运输,法律上没有问题。但因为该轮光租出去时间较长且ZC所有证书均已失效,需要进厂进坞进行检验,对该轮重新进行吨位丈量等,再由南京船检局重新发证、并申请“国籍证书”。特此说明:如竞买人将该轮转回国内经营内贸运输业务,该轮需要办理的手续请买家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并办理,卖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提供必要的帮助和配合,交船后因办理相关手续产生的停航时间成本及投入费用等均由竞买人承担。
2.验船
本公告及勘验报告所提供的有关船舶静态资料仅供参考,转让方按照现时现状出售船舶,竞买人可在验船时间内申请对船舶进行现场勘验,竞买人承担相关费用,转让方仅负责配合工作(因疫情控制不可抗力因素及航次任务安排,转让方不确保竞买人能上船验船)。竞买人一旦支付保证金参加竞买,即视为已完全了解竞价标的的所有情况并同意本公告的船舶买卖合同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船舶证书、船舶状况等有关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以及船舶买卖合同中对竞买人不利的条款。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竞价标的质量等瑕疵提出异议。
验船时间: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6月14日船舶靠港时;
验船联系人(请提前预约):朱先生13905153794;陈女士17715281969。
三、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意向受让方应自行评估转让标的实际状况,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标的现状受让。
四、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船舶买卖合同条款,成交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
五、以船舶交接证明书的签署为界,船舶交接证明书签署前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保管责任由转让方承担;船舶交接证明书签署之后,标的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的保管责任也由受让方承担。成交后,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手续时,所涉及变更费用按照规定由转让双方各自承担。权属变更后的营运及其他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
六、成交后,受让方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转让标的。如受让方将该轮转回国内经营内贸运输业务,该轮需要花费的停航时间及投入费用、风险责任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七、转让标的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报名时上传合法有效的证明享有优先购买权,资格经转让方和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共同确认后才能成为优先购买权人,不提交证明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拍的,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交船时间及地点:2021年6月底前在中国大陆安全港口或锚地交船,具体以卖方通知为准。因疫情防控影响,实际交船时间可能延后,此情形不属转让方违约。
九、交船状态按照船舶交接时现状进行交付。为提高交易效率,减少交易分歧,二手船舶买卖合同以本公告发布的合同内容为准,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已经完全理解并同意船舶买卖合同的内容。船舶买卖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将剩余的交易价款付至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十、本次竞价的标的不含随船所存的油料。随船所存的油料应以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船舶交接当日共同测量的实际值为准,并以船舶最后一次加油发票价格作为结算依据。受让方应在船舶交接当日将该笔油款直接汇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本次转让不包括船员伙食库存及船员个人物品。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竞买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备查文件
1、有权部门批复;
2、转让标的权属证明;
3、其他。
保证金的设定
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人民币)
交纳时间: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提交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
3、船舶买卖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将剩余的交易价款付至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处置方式:按照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竞价资格
一、竞价资格申请:竞买人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省产权交易所(E交易平台)(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转让标的提交竞买申请。竞买人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江苏省产权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的本人行为。
二、竞买人须上传申报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同意受让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收购承诺函(见本公告附件)收购承诺函.docx;
5、境外竞买人,请在报名时上传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Passport copy of Director,Power of Attorney等文件;
6、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报名时上传合法有效的优先权证明资料;
7、转让方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或有)。
三、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仅接受以竞买人本人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四、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五、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陆江苏省产权交易所(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六、交易方式: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确定成交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竞价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标的共有产权人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的,竞价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共有产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应价,如无更高应价,共有产权人为受让方;如有更高应价,共有产权人不作表示的,则应价最高的竞价人为受让方。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加价
增价幅度:100000元人民币
延时报价开始时间
延时报价周期:180秒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郜先生
转让方:江苏省惠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陈也能17715281969
江苏省兴联海运有限公司朱永13905153794
联系电话:025-83163361,15805191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