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1年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海巡艇大中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9日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ZRF2021-C-003
(二)项目名称:2021年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海巡艇大中修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
一标段:人民币肆拾柒万元整(¥470000.00)
二标段: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370000.00)
三标段: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壹拾陆万元整(¥1160000.00)
一标段: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
二标段: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
三标段: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
(六)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
标项 | 2021年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海巡艇大中修项目 |
采购内容 | 海巡艇(苏海巡0502、苏海巡0533、苏海巡0595、苏海巡1516)等大中修 |
单位数量 | 14艘 |
2.服务标准
完成全船的修理、全船试验、换发船舶检验证书、交船工作以及不少于三个月的免费售后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等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成交单位生产制造基地。
要求质量标准:船舶修理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具体包括:
1)国家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2)中国船级社《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
3)有关的国家标准(GB)
4)有关的中国造船工业标准(CB)
5)中国造船质量标准(CS/T4000--2005)
6)其他与所设计建造船舶适用的标准、规范。
3.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每艘船进厂后30日历天内完成船舶所有修理项目的修理、全船试验、换发船舶检验证书、交船工作(具体船舶进厂时间由采购方通知)。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所提供服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4日。
2.地点:CA网上报名。
3.方式:
3.1.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安局”—“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 751281184,864274166(系统问题咨询):13914088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磋商文件递交
报名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与上传电子文档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套)及CA证书,并同时递交身份证明等材料。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开标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1年6月9日 13:30
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上传),逾期恕不接受。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1年6月9日 13:30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相关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磋商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3)已参加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至开标地点现场解密,在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后,代理机构对已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只有依法报名并现场解密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4)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5)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苏州市解放东路600号
联系方式:0512-65820239
联系人:府卫龙
2.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苏州市西环路883号蓝文化创意产业园204室
业务联系人:陈超、王思恬、宁杰星、杨莹、孙阳
联系电话:(0512)68128750
传 真:(0512)65115979
邮编: 215000
3.项目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陈超、王思恬
联系电话:(0512)68128750
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