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见征询编号:ZF2021-11
二、征求意见范围:1、技术指标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2、评审细则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1年06月09日17:00
2、意见递交方式:书面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联系人:汪佳胤
5、联系电话:0571-65089223
6、征求意见的回复: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1年06月9日下午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曙光路131号2楼),外地可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190636635@qq.com。联系电话:0571-65089223,联系人:汪佳胤。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分散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的委托,就“新建40米垃圾打捞船舶”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电子招投标)。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ZF2021-11号
2、项目名称:新建40米垃圾打捞船舶。
3、预算金额:人民币513.753905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需求》。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二部分总则。
7、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船舶生产能力为二级Ⅳ类的要求及以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时间期限:2021年月日至2021年月日;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3)方式: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4)售价:免费
(5)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6)提示: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2)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3)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10、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21年月日下午14时00分00秒,地点:政采云平台。
11、开标时间与地点:2021年月日下午14时00分00秒,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曙光路131号(文博制衣厂院内)2楼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1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
13、电子招投标说明
(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
(3)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5)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备份投标文件(后缀名为.bfbs),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递交至(190636635@qq.com)。
(6)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8)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81-7190。
1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
(1)采购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
项目经办人:余晖联系电话:15068852115
质疑联系人:张盛联系电话:13735502329。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曙光路131号(文博制衣厂院内)202室。
联系人:汪佳胤,联系电话:0571-65089223。
质疑联系人:徐小兰,联系电话:0571-6502533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淳安县财政局;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联系人:方建宏,联系电话:0571-64818305。
(4)网站系统问题咨询:注册、账号等,4008817190。
15、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