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建 40 米垃圾打捞船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7月02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2021-11
项目名称:新建 40 米垃圾打捞船舶
预算金额(元):5137539.05
最高限价(元):5137539.0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建 40 米垃圾打捞船舶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137539.0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18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具有船舶生产能力为二级Ⅳ类的要求及以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7月0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2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2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安县千岛湖镇曙光路131号(文博制衣厂院内)2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
地 址:千岛湖环湖北路 61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68852115
质疑联系人:张盛
质疑联系方式:13735502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碧水花园4幢二单元1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洁群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5089223
质疑联系人: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质疑联系方式:0571-6502533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传 真:/
联系人 :方建宏
监督投诉电话:0571-6481830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