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甘泉”轮坞修项目询价公告
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口港公司)现对“甘泉”轮坞修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龙口港公司“甘泉”轮坞修项目
1.2项目内容:“甘泉”坞修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甘泉”轮坞修工程修理单。
1.3踏勘现场:踏勘时间: 2021 年06月17日 09 时,踏勘集中地点:龙口港2#门,龙口市环海中路1899号;联系人:所辉;电话:0535-8845492。过期不候。
1.4保修期:本船修理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经承修方修复或更换的原固定部件保修期为六个月,运动部件保修期为三个月。在保修期内,如因承修方的修理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或缺陷,承修方应及时予以免费修复,并承担委托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5工程期限:工期共计15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15天。报价人合理安排上坞时间,7月20日前完成维修工作。
1.6维修船厂区域要求:烟台市行政区域内。
2.资格要求
2.1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船舶维修资质;
2.2报价人须提供近3年(2018年1月至今)船舶维修业绩证明3份,提供有效的合同扫描件;
2.3报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采购,否则均按否决文件处理;
2.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与投标,履约后被解除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3.报价要求
3.1维修要求:报价人必须完成坞修计划所有项目,技术要求不允许出现负偏差,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2报价方式:邮箱报价。采购人将核实报价人在报价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3.3提交资料:营业执照、业绩证明、信用证明、报价文件、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等(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3.4此次报价为含税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服务费、坞修费、税费等全部费用)。报价人需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确定维修的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价格不变,视情维修项目据情按实际发生结算。
3.5报价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4. 采购文件获取、递交
4.1有意向供应商可按以下联系方式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联系电话:0535-8845520 联系人:宋雪莲 邮箱:lkgsjfwb@163.com
4.2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方式。
报价人见本询价函所需资料(扫描件)于2021年06月18日15:00前发送至邮箱:lkgsjfwb@163.com,报价时请注明公司名称或项目名称,以免误开,为保证价格的公正性,请务必在时间段内报价,否则报价无效。联系人:宋雪莲,电话:0535-8845520。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评审原则
本次评审采用合理低价法。
询价小组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价相等的,则再进行一轮报价。如评审价仍相等,由采购人自行选定。
考虑到各报价人距离采购人路程远近不同,采购人考虑往返燃油费,并加到响应报价中作为评审价。燃油情况经测算如下:“甘泉”轮主机以500rpm运转时,船舶航速8节,往返各船厂燃油费用如下:燃料油价格5046元/吨。
到达地点
往返时间
(h)
燃油平均单耗
(kg/h)
燃油消耗量
(吨)
燃油费用
(元)
龙口市
1.5
60
0.1
505
蓬莱市
8
0.48
2423
烟台市
21
1.26
6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