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浙金丽招2021018号
二、项目名称: 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执法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1490398(元) | 嘉兴市锦佳船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嘉兴市嘉善县天凝镇镇东村塘东路1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执法艇采购项目 | 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执法艇采购项目 | 详见文件 | 1 | 1490398 | 详见文件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良明,刘益媛,尚义喜,刘燕,杨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3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大猷街6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2311009
质疑联系人:周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8-2311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庆春街909号
传 真:0578-2128189
项目联系人(询问):侯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832189
质疑联系人:朱鸿鹄
质疑联系方式:0578-283218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传 真:0578-2669165
联系人 :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