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涪陵区港航管理局委托,对重庆市 涪陵港航局辖区内 65 艘危化品船提供技术复核与技术服务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 内容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磋商资格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响应方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2016 年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中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局公章)原件备查 。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 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有船舶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具有设计内河A、B、C航区、 J 级航段 100 米及以上大型船舶能力,包括客船、散货船、集装箱船、滚装船、化学品 / 油船等船型的技术及生产设计 )对于以上所列举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时由磋商小组根据 本项目的实际需求 对照查验。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涪陵区政府采购网、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 2013 ﹞ 30 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磋商当天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 300 元(售后不退) 。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 、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 、按时报名签到;
3 、缴纳了磋商文件购买费。
(五)磋商地点: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涪陵区顺江大道 6 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六)报名及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2016 年 5 月 10 日北京时间 9:00 至 2016 年 5 月 10 日北京时间 9:30 ( 竞标方代表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 )。
(七)磋商开始时间: 2016 年 5 月 10 日北京时间 9:30 。
五、保证金
(一)缴纳保证金方式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账户名称: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346170100100003649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 1 )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 2 )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 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开标前保证金应到账。
( 3 )报名时保证金缴纳凭证随身携带。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请在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将磋商保证金回单和开户许可证扫描后发到我单位邮箱( cqsflqggzyjyzx@163.com ),我单位将在 3 个工作日内自动退到贵公司账户。
2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 5 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其它有关规定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分包的货物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否则均为无效磋商。
2 、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涪陵区政府采购网、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附件: C2016-03.doc 65艘危化品船基本情况.xls )5 、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6 、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姚老师
电 话:( 023 ) 72220070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顺江大道 6 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二)采购人:重庆市涪陵区港行管理局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 023 ) 72245970
(三)保证金退付: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人:常老师
电话:( 023 ) 72240077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