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中国船级社(CCS)深圳分社与深圳海事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务合作区管理局等单位,在深圳前海自贸区共同签署了“促进深圳港航发展合作框架协议”。CCS广州分社副总经理周立伟出席了签署仪式,深圳分社总经理罗茂才现场签署了四方协议。
“促进深圳港航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支持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营造高效透明的航运营商环境,不断做强做优深圳港航服务,促进深圳港航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合作协议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共同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聚集发展。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研究制定在前海自贸区范围内“海事、交通、船检三部门联合办理船舶证书机制”,合作推动港航业领域资助扶持政策的实施,大力培育和引进航运金融、保险、仲裁、船舶管理、高级船员等航运人才,不断优化深圳港航营商环境,吸引大型航运企业落户深圳。
二是协同推动绿色环保港口生态圈建设。共同围绕船舶清洁能源技术研究、LNG与电力船舶安全监管、码头及船舶清洁能源应用推广等方面开展合作,搭建技术经验交流平台,为出台船舶绿色能源改造鼓励政策、船舶清洁能源应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监管规范提供支撑。
三是携手助推深圳国际游艇自由港建设。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优势,推进游艇码头建设与功能提升、助力扩大游艇“自由行”试点范围、推动深港游艇驾驶证互认、探索游艇管理与检验制度创新,从基础建设、安全监管、检验技术等方面,助力行业构建更完善的游艇产业体系,推动深圳游艇经济中心建设。
此次协议的签署是各单位首次围绕促进深圳港航发展事宜开展的合作,对于进一步加强各方多领域的深层次合作,做强做优深圳港航服务,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后续,在该协议框架下,四方将通过工作组、定期工作会议及其他认可的工作方式,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序跟进相关工作进展,及时更新合作内容,确保合作顺利开展。四方将齐心合力、勇担使命,为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