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3艘3300TEU集装箱船建造监理(招标编号:ZJHG-FW-2021-49(NBGT-JB2021007)),招标人和委托方均为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造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造监理范围如下:
建造的3艘3300TEU集装箱船(3艘3300TEU集装箱船建造项目的合同号:2021YZJ591CN、2021YZJ592CN、2021YZJ593CN ,船体号:YZJ2021-1366、YZJ2021-1367、YZJ2021-1368,3艘船的建造合同已于2021年7月12日签定,2023年10月31日交第一艘,2023年12月31日交第二艘,2024年 1月 31日交第三艘)的建造监理,具体监理服务范围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投标人需就上述船舶从船舶建造图纸的审图,船舶设备、钢材和其他材料主要订购,开工,分段制造,分段合拢,舾装,系泊试验,试航到交船全过程的船舶建造监理服务,在委托方授权范围内就船舶审图、建造质量、进度、付款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船厂、船级社、设备材料供应商的沟通协调,以及定期和不定期向委托方书面报告船舶建造情况、工程监理技术管理等提供全方位船舶建造监理服务。
2.2监理工期:自监理合同生效至3艘3300TEU集装箱船全部交付,正常监理服务周期同已签订的建造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
3.4.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设备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核准的设备监理单位资格及设备监理专业范围为“甲级船舶建造工程”;或具有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有效设备监理单位证书,具有甲级设备监理单位规范条件(监理专业范围包括船舶与海洋工程:船舶)。
3.5.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证书,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为船舶工程相关专业或轮机工程专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上述3.1至3.6条为资格后审合格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本项目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下载并填写“综合服务项目报名单”,携带“报名单”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 09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广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天一大楼三楼31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每份500元,售后不退。如采用电子报名,需将所有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至代理人邮箱(274431510 @qq.com),并同时把相关资料原件邮寄至代理人处,以代理人实际收到邮寄资料时间为准。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甬港支行
账 号:39415001040023753
户 名:宁波广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
5.2提交截至时间2021年09月23日15: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注:(1)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进出;(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保证金及招标编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因疫情防控需要,可指定专人递交或采用邮寄等其他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2021年 09 月23 日 16 时 00分(北京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寄达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内容的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密封和标记。邮寄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天一大楼3楼316室,收件人:范工,联系电话:13857620565。寄达时间以收件人实际当面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接收,接收时间为工作日 09:00 至 16:00(北京时间)。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采用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2021年 09 月 24 日 9 时 00分(北京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且14天内未离境、未到达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已有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定风险等级地区)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宁波市昌乐路266号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9025、9026室)。
(3)新冠防疫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各级防疫措施规定。
(4)请随投标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手机号码、QQ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09月24日9:00时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宁波市昌乐路266号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9025、9026室开标,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出席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招标公告的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http://www.zjseaport.com/jtww/)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39楼
联 系 人:邵老师
招标代理人:宁波广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天一大楼三楼316室
联 系 人:范工 13857620565 陈工 15857434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