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底就是钱不到位,但钱到底有没有到位不是企业、也不是工人说了算的,由法律说了算。但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到底怎么补偿还要考虑情感、企业那么多年赚到的利润以及其他外企撤离时的惯常做法来定。
三星重工在宁波有数千名员工
三星在国内有很多产业,其中在宁波的是三星旗下的重工板块,再具体一点就是专门造船的工厂。
造船作为劳动密集型企业拥有很多工人。根据当地人的消息,三星重工来宁波建立造船厂20多年了,待遇在宁波当地属于相当不错的。这次之所以要撤资主要是受到韩国国内政治导向的影响。
韩国政府希望韩国企业能够将制造业留在国内,这样不仅可以带动韩国经济还能够为韩国带来更多的就业岗位。这就是宁波三星重工(造船厂)撤离的中国的背景。
三星给出的赔偿方案不被工人接受
三星在做这件事时确实没有做到位。
一方面在办理各种撤资手续,一方面却没有向员工坦诚交代。要知道几千名工人都是家里的顶梁柱,房贷、车贷压身、经济压力很大。突然失业无疑将对他们造成非常大的影响,这样遮遮掩掩会让工人觉得三星准备撇下他们不顾携款撤离中国。
员工抗议后,三星的6位中国高管(5均是韩国籍)来到现场处理并于工人们交流。但当天双方并未达成一致,工人们的抗议活动还将持续进行,直到宁波三星重工给出满意的方案。
那么说白了,抗议的根源还是在经济补偿上,公司想尽量少赔一点,而职工希望尽量多拿一些,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
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根据我们国家的劳动法规定,企业撤资、裁员时需要与工会协商并且给予员工一定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方式为每在企业工作了一年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同时,公司一般会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离职,这一个月的工资也应该给到员工。这种补偿方式也就是大家常说的N+1制度。
比如,某员工在一家企业工作了10年,那么公司撤离后至少能够得到11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如果工作了15年则能至少能拿到16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当然,N+1是劳动法规定的最低标准,企业可以在这一基础上多给一些补偿,这要看企业的经济状况和觉悟了。
估计三星没有额外补偿引发员工不满
说句老实话,外企在国内还是比较守法的,倒不是因为资本家良心好,而是因为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遵守法律的惯例,不遵守会导致更多的支出与损失。这点不像国内的部分民企,别说N+1了,想尽办法让员工自己辞职,员工不辞职就采用各种恶心人的方法。只要员工主动辞职则一分钱的补偿也拿不到。
因此,我估计三星重工给到员工的补偿方案能够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限度,也就是N+1,但没有额外的补偿。
在以往的国外大型企业退出中国市场时一般会采取更加好的补偿方案。比如,很多企业采取的是N+3政策。有的企业对于提前解约的员工还会多给1-3个月工资的补偿,也就是N+4至N+6之间。
三星重工此次撤离给到员工的补偿金额与员工们的预期有偏差使得员工不满从而开始抗议。
三星重工的问题在哪里?
理论上来说,如果三星重工给到的确实是N+1赔偿方案的话则没有违犯法律规定,甚至比国内一些民企好上不少。不过,三星的处理方式上不太地道。
一是没有提前与员工进行沟通。以往的外资企业撤离时均为提前花上很多时间与员工沟通,既能商量好补偿方案又给了员工重新找工作的时间。三星这次“偷偷摸摸”的举动无疑伤害了劳资双方彼此间的信任。直到员工抗议才有高管出来协商,这时已经有些晚了,工人们感情上也接受不了。
二是补偿金额与净利润不相匹配。法律是最低程度的道德,三星重工来中国20多年了,也赚了不少钱,光是这次撤离后的土地回购就能带回不少资金。多拿出一些给予员工们额外的补偿也算是理所应当。员工们天天在厂里工作,造船厂能赚多少钱他们大概也有所了解。只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给到补偿显得不太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