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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客位港口交通艇设计与建造招标公告

   2021-09-23 船海装备网344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20客位港口交通艇设计与建造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

1.招标条件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20客位港口交通艇设计与建造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客位港口交通艇设计与建造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欢迎具有招标项目相应资格的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序号:1

项目名称:20客位港口交通艇设计与建造

数量:1艘

工期:9个月

招标预算:290万元

2.2项目概况:20客位港口交通艇为钢质单体、方艉折角型、双机双桨交通艇;适用于我国内河A级及以下航区,主要执行交通、工作、指挥等任务;要求配备现代化信息设备,外观新颖、功能齐全、满足使用需求。

2.3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实行固定价格总承包方式,即完成“交钥匙工程”,包括:20客位港口交通艇设计与建造的设计建造、组装调试、系泊试验、试航验收、检验、监造等,直至通过中国船检局对船舶进行的法定检验,并取得ZC证书,交付招标人使用;

(2)20客位港口交通艇设计与建造的培训、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

2.4供货地点:船东指定码头(南京)

2.5供货期:合同生效后不超过9个月

2.6本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能够提供本次招标的货物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2019、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具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信厅)系统颁发的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三级II类(及其以上等级)证书;

3.4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同类型的或在性能、船舶技术指标、参数等方面优于本次招标的船艇3条船艇的业绩。(提供近三年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或交接船议定书等有关证明资料);

3.5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持建造过类似船艇的经历,且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提供主持建造类似项目的业绩、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有关证明等有关证明资料);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并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本项目仅接受生产厂家投标,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3.8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之间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03室)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相关资料,要求如下:

(1)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关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符合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资质及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13时30分;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送交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开标室(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06室)。(疫情期间通过远程会议方式)

5.3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由授权代表自行送达至文件接收人手中或者以邮寄方式(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邮寄在途时间,以及注重文件包装的严密性、防水性,文件包装上须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如采取自行送达的,请提前联系文件接收人,递交时间以文件接收人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投标担保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担保。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新港大道119号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25-585821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25-83202728

电子邮件:zb16c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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