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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长江大保护联合执法基地趸船改造采购公告

   2021-10-09 船海装备网2570
核心提示:镇江市长江大保护联合执法基地趸船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0日


镇江市长江大保护联合执法基地趸船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镇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委托,现对其“镇江市长江大保护联合执法基地趸船改造”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镇江市长江大保护联合执法基地趸船改造

2、项目编号:ZJZCFS-(2021)商字第0490号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镇财采【2021】09-0452

4、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5、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84.70万元,最高限价184.7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项目需求简述:

本项目为镇江市长江大保护联合执法基地趸船改造,现采用政府采购方式确定趸船改造项目的施工单位。主要工程内容有:

1)原船吊机底座拆除后甲板复原,前后增加固定定位桩2套;

2)原船舾装涉及孔、盖的封闭或重新布置;

3)改造涉及对实船主船体结构按现行结构规范计算不满足的部分的增加、修改和加强(增加船底纵骨、加强主甲板强横梁、加强主甲板纵桁、增加舱壁扶强材、增加首尾防撞舱壁);

4)主船体新增污水舱及配电间(增加纵、横舱壁);

5)上建舱室新增机房、厨房(增加上建纵、横围壁);

6)原船舱室旧门、窗、梯的更换和新增;

7)新建桅杆一根、栏杆部分重新制作、主船体护舷部分修复或更新;

8)新增消防及救生等法规要求的设施;

9)旧船、及改造喷砂、打磨除锈、油漆;

10)新建及安装30米×2米人行栈桥一座;

11)原船布置有水压载,且上层建筑设置在尾部。考虑到纵倾对船舶使用的影响,增加布置水泥块固定压载30t;

12)新建阳光房、挡雨棚。

(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7、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70日内完工。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发生变化。

3)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磋商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船舶改造单位。另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5)联合体须共同满足本章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6条的规定。

9、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承诺函第11条);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和邮箱获取文件。

1.1现场获取文件地点: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1.2邮箱获取文件:请投标供应商将投标登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zjhxztb 163.com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磋商文件。

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资料并通过我公司上述途径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本套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镇江润州支行

帐号:9902000523782134

获取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部门(分散)采购公告)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4)供应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采购公告中的附件)。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磋商文件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2、供应商诚信库入库

2.1网上注册

使用浏览器打开“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网址: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点击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登录入口(采购人/代理/供应商)(网址:http://222.186.125.131:83/TPBidder/login.aspx)网上注册。

2.2 CA证书办理

办理流程详见: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CA证书办理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7楼CA办理窗口。

CA证书办理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30—17:3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1-88968012

2.3诚信库入库

通过CA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186.125.131:83/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根据网页提示录入基本信息、网上提交,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入库。

入库审核联系人:张姣琴联系电话:0511-85026032

详情见供应商入库操作手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操作指南-供应商须知版块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cgzn/013003/)。

注:根据镇江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系统运行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办理CA进入交易系统,上报供应商信息。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0日9:30(北京时间);

(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为无效文件,磋商组织方拒绝接收;

(三)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注:(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投标人应严格控制进入开标现场人数,参与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使用一次性手套,对所交文件进行消毒处理,并配合现场相关健康检查。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检查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入镇畅行要求的一切风险,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3)因疫情防控,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接受邮寄投标:即申请邮寄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并以非现场方式“电话”参与评审的必要环节。邮寄件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的寄件速度并自行承担邮寄件损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0月20日10时15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六、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2、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3、现场查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镇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镇新区丁卯桥路203号1号楼7层

联系人:韦龙联系电话:13912806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项目经理及标书答疑联系人:梅峰联系电话:15805289773

内勤经理及获取文件联系人:严莹联系电话:13914555697,0511-88083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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