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上船院与外高桥造船签订VLOC设计合同。外高桥造船董事长王琦、总经理盛纪纲、总工程师陶颖,上船院院长胡劲涛、副院长吕智勇、总工程师王刚毅等出席签字仪式。合同共计14艘40万吨矿砂船,其中10艘船东为中国矿运,4艘为招商轮船。建造完成后将长期租予淡水河谷,主要用于巴西——中国航线的铁矿石运输。
上船院设计的第二代40万吨获得了来自于3家船东、4家船厂的共计30艘订单,经过前期不断优化,其在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结构安全,营运便利等方面有了巨大的提升。在优秀设计的背后,凝聚了上船院立足央企,顾全大局,优质服务的理念,签约全过程为国内船东、船企提供了全面细致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项目前期,上船院积极组织船厂、船东、淡水河谷等多方进行技术规格书的谈判。由于这批矿砂船由三个船东订造,入不同船级社,设计前期还充分协调了各船级社的不同意见,并配合船厂主动与设备厂商取得联系,做好“LNG READY”的相关准备工作。
在与外高桥的前期合作中,SDARI团队与船厂团队就规格书内容在进行了3轮谈判协调和修改后又与船东一起进行了2次谈判协调和修改,在签订设计合同前,已完成船模试验,协助船厂完成主要设备的谈判工作,并完成了近70%的主船体结构详细设计工作。上船院的积极协调配合和前期技术支持工作,为船厂的经营接单和风险防控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