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至梧州3000吨级航道工程
一期工程设备购置№7-4标段(船舶建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至梧州3000吨级航道工程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8〕673 号”文批准建设,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桂交行审〔2019〕23 号”文批准,一期工程配套工程(设备购置)方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桂交行审〔2020〕71 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至梧州3000吨级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至梧州3000吨级航道工程一期工程设备购置№7-4标段(船舶建造)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CJRG2021263G
2.1建设地点: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至梧州3000吨级航道工程位于西江贵港航运枢纽至梧州界首河段,其中一期工程位于贵港航运枢纽至长洲水利枢纽河段内。
2.2建设规模及内容: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至梧州3000吨级航道工程一期工程起于贵港航运枢纽下游引航道终点,止于长洲水利枢纽上游引航道起点,整治范围长266.5公里。建设规模为按通航3000吨级船舶标准设计,通航保证率为98%,航道主尺度为4.1米×90米×670米(水深×航宽×最小弯曲半径)。一期工程配套工程(设备购置)主要建设内容为维护船舶、车辆及测量仪器购置,预算总投资为4710.52 万元。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至梧州3000吨级航道工程一期工程设备购置№7-4标段(船舶建造)船舶的设计和建造,即1艘5T 旋转吊航标工作船的设计、建造、安装调试、内装饰、检验、保修和相关技术服务等内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4计划工期:10个月。从合同签订日起至船舶《交接船议定书》签订日止。
设计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所有设计及报审工作。其中,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2.5交付船舶地点:广西梧州市。
2.6质量要求:
2.6.1船舶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的相应行业的关于船舶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满足船舶建造要求。
2.6.2船舶建造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应行业的质量检验标准,经船舶检验部门检验,质量合格。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⑴ 资质条件:
① 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② 具有三级Ⅲ类或以上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资质,或具有三级Ⅲ类或以上钢质一般船舶生产条件,或具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建造能力(可建船长大于30米钢质机动船舶)证明(提供船舶生产条件证书或相关有效的证明文件);
③ 独立拥有生产技术能力、厂房、设备和人员等,有能力制造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的船舶建造单位。
⑵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2020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现有的资金或通过银行借贷、担保的资金能够满足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所需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方面的资金。
⑶ 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建造过1艘长20米以上(含20米)类似工作船或公务船的钢质船舶(含钢质船体铝合金上架),且船舶质量合格。
⑷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造船主管部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在广西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没有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通报。
②没有2018年起在“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须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任1日),对于中标人,如在签约之前有上述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③近三年来投标人因发生围标、串标、骗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管理部门处罚被列入黑名单的,不能中标。
(5)人员配备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船舶工程或机械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2016年1月1日以来有担任过长20米以上(含20米)类似工作船或公务船的钢质船舶(含钢质船体铝合金上架)建造项目经理(负责人)、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总工)的工作经验。
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船舶工程或机械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2016年1月1日以来有担任过长20米以上(含20米)类似工作船或公务船的钢质船舶(含钢质船体铝合金上架)建造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 或副总工的工作经验。
(6)其他要求:
本项目船舶设计单位(含设计分包单位)要求:
① 资质要求:
具有符合本船舶设计条件要求的一般船舶设计单位资质或者设计条件(提供证书或相关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设计过1艘长20米以上(含20米)类似工作船或公务船的钢质船舶(含钢质船体铝合金上架),且质量合格(通过船舶检验部门审图检验)。
③信誉要求:
A.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造船主管部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在广西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没有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通报。
B.没有2018年起在“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须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任1日)。
C.近三年来投标人因发生围标、串标、骗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管理部门处罚被列入黑名单的,不能分包。
④人员要求:
3人(含3人)以上,具有船舶工程或机械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2016年1月1日以来有担任过长20米以上(含20米)类似工作船或公务船的钢质船舶(含钢质船体铝合金上架)设计项目的工作经验。
以上人员须附近3个月(2021年1月至 2021年9月期间的任意3个月)在投标单位或设计分包单位购买的社保或养老保险等证明资料。且人员证照上载明的工作单位名称(如有)、社保或养老保险缴纳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或设计分包单位名称要一致。
本项目船舶设计内容可由投标人或分包单位设计,如承担本项目船舶设计内容的单位为分包单位,则投标人还需提供投标人与分包单位签订的本项目船舶设计分包意向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网上免费下载。2021 年 11 月 2 日至2021年 11月 9 日,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本项目 无 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1-25 11:00:00
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gxzf.gov.cn/)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gxggzy.gxzf.gov.cn/)上发布。
7. 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应在规定时限内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所提交的材料应以单位名义并加盖单位公章。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至梧州3000吨级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
详细地址:广西桂平市郁江大桥东侧桂平航道管养基地办公楼4楼
邮编:537200
电话:0775-3350388
传真:0775-3350388
电子邮箱:
联系人:陆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7136270 传真:0771-5848986
电子邮箱:250017016@qq.com
联系人:罗 工
9. 招投标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0771-2115006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0771-2115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