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巡护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华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桓仁分公司、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东兴公寓4楼4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ZC2021101
项目名称:巡护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80万元
采购需求:巡护船1艘,
船长:17.00米
船宽:3.80米
型深:1.60米
发动机:≥176KW/1800/min
齿轮箱:135齿轮箱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4月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造船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华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桓仁分公司、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东兴公寓4楼409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0元/本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0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造船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企业电子邮箱)、以上材料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库区林场
地址:桓仁县桓仁镇
联系方式:18641442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华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桓仁分公司
地址: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东兴公寓4楼409室
联系方式:13941472155
邮箱地址:13941472155 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仁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华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桓仁分公司
账号:06425601040002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显青
电话:1394147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