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浙建航招2021482号
二、项目名称:2021年丽水市本级海巡艇建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873323(元) | 嘉兴市锦佳船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嘉兴市嘉善县天凝镇镇东村塘东路1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2021年丽水市本级海巡艇建造项目 | 2021年丽水市本级海巡艇建造项目 | 嘉兴-锦佳 | 1 | 873323 | JJCB-12LZFT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永柱,江建宁,朱志方,姚菊俊,邹立惠(采购人代表)
六、技术评分明细表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以中标价的1.5%计算后收取,成交人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100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丽水市寿尔福北路88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宏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127578
质疑联系人:朱 剑
质疑联系方式:0578-2665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7室
传 真:0578-2303501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139203
质疑联系人:李红
质疑联系方式:0578-213920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传 真:0578-2669165
联系人 :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