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温州市港航管理中心海河联运特殊船型开发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提供服务的投标人前来谈判。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组织采购
三、采购方式:内部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预算金额 |
海河联运特殊 船型开发 | 船型主尺度应适用相应航线,同时考虑航道、桥梁通航、及码头靠泊能力等限制条件 | 48万元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 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报名领取:
1.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可自行下载,或到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1155号(温州市港航管理中心601室)领取报名。联系人:张晓峰,联系电话:0577-89591787
夏 健,联系电话:0577-89591780
报名成功后领取,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2.报名日期: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30-5:30。
3.现场报名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25日17:30,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1155号(温州市港航管理中心60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应提供一式三份的投标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每套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本次竞争性谈判将于2021年11月26日14:30在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1155号(温州市港航管理中心612室)进行。
八、开发船型要求
1. 船型开发设计应符合法律法规、船检技术规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它现行的规范和规则。
2. 所开发设计的船型应充分考虑航道、桥梁通航以及码头靠泊能力等限制条件,符合预定的航线要求。
3. 内河A级船型在中标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供设计图纸;遮蔽航区船型在航道最大通航尺寸公布后,一个月内提供设计图纸。
船型相关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