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振华海服2022年港作船舶坞修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邀请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HFZB-CB-2021-022
2.项目内容:振华海服2022年港作船舶坞修
本项目分成三个标段,投标人可报名1个或多个标段,需在填写报名表时,在标段方框(□)中打钩(√)
标段一:全回转拖轮
标段二:普通拖轮、供应船
标段三:浮吊、驳船
标段一、二坞修船舶信息如下:
*视船级社的要求,可增减进坞船舶数量。
坞修中标方如果不在船舶所在地行政区域内,船舶往返坞修地所产生的所有调遣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部分船舶航区为:长江A。
标段三坞修船舶信息如下:
*视船级社的要求,可增减进坞船舶数量。
坞修中标方如果不在船舶所在地行政区域内(上海),船舶往返坞修地所产生的所有调遣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由于部分船舶航区为:长江A。非上海及江苏(苏通大桥下游段)地区船厂,需提供技术方案以确保船舶能通过苏通大桥。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标段一、二要求100万元及以上,
标段三要求500万元及以上;
(2)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具有类似用途或功能的船舶修理经验业绩,近五年无重大改造事故;
(7)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业绩证明需提供至少近三年每年各1份合同复印件,
合同金额可隐去);
(5)近3年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8~2020年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年限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放宽);
(6)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相关认证证书或管理文件等内容;
(7)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8)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9)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0)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与证书复印件;
(11)船坞情况简介。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3.3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3.3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8日14:00之前(北京时间)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A座2807室联系人:杨亚(收件人)
电话:021-31193458
报名邮箱:yangya@zpmc.com
备案邮箱:zpmcsupply@zpmc.com(报名时必须抄送)
报名方式:填写附件《项目投标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以邮件方式发送以上两个邮箱,并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送至(或寄送)规定地点。
4.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0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回单扫描后发给到yangya zpmc.com邮箱)。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公告,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