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农业农村局300吨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渔政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滨海县农业农村局300吨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渔政船采购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项目概况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300吨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渔政船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获取链接网址:https://pan.baidu.com/s/1OJPKHFV1iJN7tTN7wZmnCQ提取码:0cs0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CGG202112001
项目名称:滨海县农业农村局300吨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渔政船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人民币2953万元。
1.招标内容:滨海县农业农村局300吨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渔政船采购项目,具体数量,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2.招标范围:300吨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渔政船1艘。具体货物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包括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系泊试验、试航、甲方监造、船检、交船、培训、验收、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
3.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0日历天验收合同并交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5.项目交船地点:滨海县滨海港港口。
6.质量标准:合格。
7.质保期限:整船最少12个月,符合国家的三包规定的按三包执行。时间从船舶验收合格交船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造船生产企业;须为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钢质建造船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领取时间: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9日18时00分00秒止(北京时间)。
2.地点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JPKHFV1iJN7tTN7wZmnCQ
提取码:0cs0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高权、手机号码:15950201008)。
4.招标文件价格: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8日15时00分00秒整(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层1808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并接到开工指令后付合同价款的10%;船体大合拢,上船台后付合同价款的20%;主要机电设备进舱后,付合同价款的25%;船舶下坞付合同价款的25%,验收合格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在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满且无质量、服务问题按审计价付清(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4.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在任何阶段对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包含但不限于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材料的原件复查)。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核实。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如有虚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资格,一经发现,将上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投标人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6.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滨海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陈浩电话:13851118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3层
联系方式:高权15950201008
电子邮箱:2515310923@qq.com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