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船舶自主航行技术发展,支撑船舶开展自主航行测试试验,我局组织制定了《船舶自主航行试验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主要规定了船舶开展自主航行相关试验的技术和检验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ccssrit@ccs.org.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
附件1船舶自主航行试验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2意见反馈表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