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中江县地方海事处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中江县地方海事处巡航救助一体化趸船海巡艇采购”,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采购人于2021年12月1日组织专家对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审核论证,采购人已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现将此事项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 中江县地方海事处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江县地方海事处巡航救助一体化趸船海巡艇采购
三、采购预算:383.50万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组名单:续宏、陈四维、严立、李强、黄大兵
七、专家组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8日止),将书面意见(包括异议具体事项和内容、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反馈至采购人。
采购人:中江县地方海事处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3981062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