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中远海能发布《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审议并通过《关于投资建造3艘LNG船舶的议案》。
公告称,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以目前LNG运输船在建项目模式继续开展项目合作,在香港新设3家LNG运输单船公司,执行选择权,投资建造3艘LNG船舶,项目总投资约5.9亿美元,具体包括:
1、以联合液化气体运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液化气”,本公司合并持有其70.71%股份)为投资平台,再新设3家单船公司在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建造3艘17.4万方LNG船舶。合同船价约为1.85亿美元/艘,包含融资成本和其他成本在内的项目总投资约5.9亿美元,其中:自有资金1.26亿美元,银行贷款约4.6亿美元。自有资金部分由联合液化气三方股东按股比共同增资。其中,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LNG”)向联合液化气增资7,560万美元,本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中远海运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向联合液化气增资2,646万美元(以等值人民币增资,具体增资金额以实际增资时汇率为准)。各股东增资后,联合液化气的注册资本增加至2.52亿美元。
2、本公司对上海LNG增资7,560万美元(以等值人民币增资,具体增资金额以实际增资时汇率为准)。
3、授权管理层履行后续国家部委审批、备案程序,履行后续境外投资相关备案、增资等事宜,办理公司注册、产权、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本次投资的三艘LNG运输船舶将服务于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贸易需求。
根据本公司内部测算及评估,此次投资3艘LNG运输船舶项目经济可行、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抗周期能力和整体盈利能力。此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壮大本公司LNG船队规模,增强本公司与中国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之间的业务联系,提升本公司LNG运输业务的核心竞争力,符合本公司发展LNG运输业务的战略要求和本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