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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有船舶为降低成本配员不足逃避监管

   2016-05-27 船海装备网3320
核心提示:  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临近一周年之际,交通运输部表示,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水上重特大事故发生,稳定水上交通安全形

  “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临近一周年之际,交通运输部表示,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水上重特大事故发生,稳定水上交通安全形势。
  2015年6月1日21时30分,隶属于重庆东方轮船公司的东方之星轮,在从南京驶往重庆途中突遇罕见强对流天气,在长江中游湖北监利水域沉没。客轮上共有454人,其中成功获救12人,遇难442人。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表示,“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和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等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惨重,教训极其深刻,必须认真汲取。
  26日上午,在交通运输部2016年度第三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刘鹏飞对记者表示,水上交通安全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坚决遏制水上重特大事故发生,稳定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始终是交通运输部水上安全监管的重要工作。
  刘鹏飞介绍,在当前航运经济持续低迷的大背景下,一些航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船舶更新力度和安全投入不足,造成水上交通事故易发频发。
  “交通运输部自今年3月1日起开展了一项专项行动就是‘创建平安船舶专项行动’,以‘四类重点船舶’和‘重点问题项目’为整治对象,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航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船舶适航。”刘鹏飞说。
  “四类重点船舶”是指客船、危险品船、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舶、砂石船。刘鹏飞说,今年对这四类船舶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源头管控,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强制报废标准,促进老旧船舶淘汰更新;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对安全风险高的船舶,适当缩短监督检查周期,提高检查频次;三是联合行动,地方政府、海事部门、船检部门密切配合、协作联动,多方位查处违法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
  刘鹏飞透露,“在海事执法中发现船舶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他说,一是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信息不准;二是船舶标识不清;三是船舶安全配员不足。
  “部分船舶为逃避监管,违规关闭AIS设备,违规更改船舶信息,违规遮挡或冒用其他船舶名称,也有的船舶为降低经营成本,没有按最低安全配员要求配备充足、合格的船员。”刘鹏飞介绍,这次专项整治,除了对违法行为打击之外,在技术层面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对AIS设备进行升级,使船舶静态信息得以固化,防止随意修改,同时升级后的设备还将自动记录开关机时间,以备执法人员进行事后核查。
  第一财经记者从交通运输部了解到,目前,海事执法人员已查处了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各航运企业也在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刘鹏飞表示,交通运输部也将派出督查组进行督促检查,切实把今年这项创建平安船舶专项行动方案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从源头上抓好水上交通安全。
 
标签: 东方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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