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原欧华造船破产后遗留的4艘船舶建造任务顺利完成并交付客户,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自收购欧华造船以来,新东家舟山长宏国际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积极推进企业转型升级,促使原欧华造船厂区生产经营得到恢复,重现生机。这得益于舟山市中院整体处理欧华造船主营业务相关资产的新思路。
“船台码头、海域使用权、房产设备等捆绑式整体出售,既避免了分割处置导致的资产大幅贬值,又保住了企业的核心运营价值。”舟山市中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熊俊杰介绍,今年9月,市中院妥善审结了负债超百亿元的原欧华造船破产案,让困境企业“向死而生”成为可能。
原欧华造船曾以拳头产品中小型集装箱船在全球市场享有盛誉,然而近年来受造船业产能过剩、航运业整体低迷等影响,企业主营业务受到严重冲击,债务包袱有百亿规模。最终导致其于2018年5月7日正式向市中院提交破产申请。
为保护其多年的企业底蕴和品牌优势,舟山市中院积极推进破产重整,但最终由于企业资产负债严重失衡及投资方防范风险等因素,重整未能成功。2019年3月1日,舟山市中院宣告该船厂整体破产,管理人随之启动财产变价工作。
“鉴于该船厂保存良好的有形资产及长久积淀的经验、商誉等无形资产,我们采用‘剥离与主营造船业务无关资产,整体拍卖与主营造船业务相关资产’的基本思路,最终将该船厂主营资产以9.58亿元成功拍出。”舟山市中院承办该案的法官介绍,原欧华造船的产能、团队、技术、经验均未流失,大部分一线职工也被长宏国际保留下来。
“因企施策稳步推进破产工作,一直是我们的初衷。”熊俊杰说,“全市两级法院还通过压缩弹性周期、简化审理程序等方式开辟破产案件‘快车道’,有效提高破产审判质效。”像普陀法院今年8月审结的浙江博翔船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从受理到结案仅用了23天。
按照舟山市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要求,近年来全市法院不断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和破产回收率。今年1至11月,全市两级法院新收破产案件54件,其中51件为破产清算,3件为破产重整,已有33件审结完成。
数据显示
今年1—11月底,全市法院破产审判
共化解金融债权17.1亿元
盘活企业资产8.7亿元
处置土地面积1087.1亩
处置房屋面积183936平方米
处置船舶4艘
今年以来,舟山市中院通过出台破产成本管理指引,有效控制破产成本,提高债权清偿率和债权人回收率;通过规范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的处置行为,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通过加快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行线上破产债权人会议、债委会等,提升司法效率。法院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大力推进市场化、法治化破产审判工作,为舟山发展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