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交通运输部发布,2021年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市场运力调控综合评审最终结果及其他事项进行公告,共审批新增19艘船舶。
其中,原油船2艘:
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艘65000载重吨;
2.上海北海船务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艘64900载重吨。
化学品船8艘:
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艘10700载重吨;
2.南京扬洋化工运贸有限公司,新增1艘9000载重吨;
3.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艘7450载重吨;
4.舟山建桥船务有限公司,新增1艘3000载重吨;
5.浙江恒晖海运有限公司,新增1艘7000载重吨;
6.浙江长龙海运有限公司,新增1艘6500载重吨;
7.上海建桥国际航运有限公司,新增1艘6000载重吨;
8.大连金海船务有限公司,新增1艘6500载重吨。
液化石油气船7艘:
1.非乙烯船。
(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艘4350立方米;
(2)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艘5050立方米;
(3)浙江华祥海运有限公司,新增1艘5000立方米;
(4)浙江长龙海运有限公司,新增1艘5000立方米;
(5)浙江丰益船务有限公司,新增1艘5500立方米。
2.乙烯船。
(1)深圳中远龙鹏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新增1艘9000立方米;
(2)天津西南海运有限公司,新增1艘9000立方米。
液化天然气船2艘:
1.浙江华祥海运有限公司,新增1艘40000立方米;
2.深圳华南液化气船务有限公司,新增1艘15000立方米。
根据交通运输部规定,新增沿海省际危险品船舶运力采取专家综合评审的方式。专家从多维度对企业资质条件、安全绿色发展、守法诚信服务、生产经营业绩等方面进行赋分、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