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山东省海洋局与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布《2021年山东省现代海洋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名单》,其中,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下称青岛公司)申报的山东省现代海洋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海洋石油工程)获批建设。
为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海洋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快山东省海洋优势和潜力产业高质量发展,山东省海洋局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订了《山东省现代海洋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意见》。
然而,获批建设这样一个创新中心其实是来之不易的,山东省海洋局、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通过采取专家评审、会议答辩和现场考察、公示等层层严格审查环节,最终共确立6家现代海洋产业技术创新中心,青岛公司成功上榜。
“评选条件严苛,八项指标缺一不可!”
01、申报主体为在山东注册、在海洋产业领域内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有较强投资实力的龙头企业。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无重大纠纷及重大失信情况。
02、连续三年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亿元,近三年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03、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或科研院所和高校等机构建立固定合作关系,具有与国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有开展技术交流或合作的基础。
04、应拥有代表本领域先进水平的研发力量,中心发展方向符合国家海洋战略重点领域和发展方向,市场潜力巨大,是山东省优势突出的海洋产业领域。
05、有明确的产业化技术发展方向和目标,有一项或若干项有待突破、可促进形成国内领先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共性技术,或有前瞻性、有望在国际上领先的技术。
06、内部组织管理架构设置合理,组建专业化运营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团队,负责创新中心的运营;有技术和决策咨询体系。
07、有科学合理的成果转化机制和专利许可转让制度,应参与过或有能力参与本领域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
08、有明确的技术发展方向,制定中心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目标明确,在人才创新创业、科研成果处置等方面有相配套政策措施支持。
青岛公司积极“备战”,凭借良好的科技创新发展业绩和数据积累,为申报2021年山东省现代海洋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提供了有力支撑。在收到申报通知后,青岛公司仅用4天时间就系统性地完成了八项指标对应的全部资料提交和申报工作。
近年来,青岛公司通过与周边多家科技、高校单位加强科技交流、资源共享,促进了合作共赢。同时加强科技创新管理,在抓重点、补短板、保落实上狠下功夫,多项举措规范提升科技组织管理水平,促进创新成果迈上新台阶。
通过自主研发累计获得核心知识产权432件,其中发明专利69件、实用新型专利228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135件,制定海洋油气相关企业标准20余项;2021年发表学术论文近200篇,获石油工程建设协会省部级工法2项,制定发布集团公司级企标4项、公司级企标24项、“深水四个一”工程公司级标准3项、公司级工法8项。
随着科技创新发展能力的提升,2018年以来,青岛公司先后荣登“山东省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百强排行榜”“2019山东制造·硬科技TOP50品牌榜”“2021年度山东省科技领军企业200强榜单”。
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青岛公司自2011年获得青岛市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以来,每次都以“优良”等级高分通过年度评价。
山东省现代海洋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海洋石油工程)获批建设,将进一步促进海洋石油工程产业链、创新链之间的相互合作,为青岛公司在海洋石油工程高效开发过程中重大科学和技术问题探索攻关方面打下坚实的基础,持续助力青岛公司海洋石油工程产业创新技术迈向新台阶。
未来,青岛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以“技术研发室”“焊接实验室”“涂装实验室”作为山东省现代海洋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实体,按照“一个中心、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勇挑重担,真抓实干,依据《山东省现代海洋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意见》开展创新中心的建设、日常运作与维护等实施工作,为海油工程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