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适应市场发展需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炜伦218”轮岸电改造工程进行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淮北矿业集团南京航运有限公司,实施公开招标,现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WL218-2022D001
二、招标项目“炜伦218”轮岸电改造工程
三、项目基本信息
参见附件2-《炜伦218岸电改造工程单》、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22年长江经济带运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项目技术方案及补助资金定额》的复函
四、投标人要求
1、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船舶物料供应能力的,提供证明资料。
(2)投标人必须持有经营许可证,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
(3)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的设备供应地点在长江及沿海各港,改造施工可随船不停航进行,所有改造工作不得影响船舶正常营运。
(5)投标人在2021年度的岸电改造业绩中至少具有1条类似船舶改造成功,验收合格并已取得了政府补贴的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3月15日24:00时。
2、投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湖北路42号省干部管理学院老楼6楼。
3、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收取。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3月16日,开标地点:江苏南京。
本次招标的监督部门:淮北矿业集团南京航运招标办。联系电话:025-51887565
七、联系方式
招标答疑联系人:杨建明13611780351
标书收件人:任方15850787201
邮箱:wlhyswb@163.com
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湖北路42号省干部管理学院老楼6楼
八、本次公告在淮矿南航官网发布(http://www.hbkynjshipping.com)
淮北矿业集团南京航运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5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书中所述项目的船舶施工工程。
1、定义
1.1“招标人”系指淮北矿业集团南京航运有限公司。
1.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招标文件的法人单位。
2、投标人
2.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
2.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施工和设备物料供应方案
1、本项目安排在船舶正常营运或修理期间进行,设备、物料、工具、人员涉及随船安装施工所需,应在施工开始前供应到船。
三、施工要求
1、中标方能够按照相关的要求及时完成该次岸电改造的全部工作。
2、中标方应有能力在改造期间协调各相关方如港口码头、代理、船员、船检、海事、设计、审批、设备厂商、调试人员等等。
3、中标方在中标后或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将施工任务转交给第三方。
四、投标人要求
1、参与报价的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具有法律、法规和招标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有良好的信誉和保障措施。
1.4报价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2、投标文件的组成:
涉及公司的资质材料均为复印件
2.1营业执照
2.2相关资质证明
2.3现实际使用的银行开户行及账号
2.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5企业简介
2.6企业近三年有无不良业绩说明或承诺及财务报表
2.7其它文件:其他补充说明材料(如有)
3、投标报价
3.1所有投标人均以人民币报价,采用一次性报价投标方式,投标价格为含税及上船价格。
3.2投标文件中报价格式要求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格式填写报价。(见附件1)
3.3投标报价精确到元。
4、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所有参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5、投标文件密封和提交
5.1投标文件需提交正本原件。
5.2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法人或者委托授权人书面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5.3封装于密封袋内,在密封袋上应清晰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投标项目名称,并加盖印章。只需提供一份。
5.4投标文件有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需法人或委托授权人在修改处签字。
6、投标人的递交
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照招标公告注明的地址按时送达招标方。
6.2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前送达到指定地点,一切迟到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如因特殊客观原因,投标人应与投标截止日前告知招标人,并得到其同意者除外。
6.3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
7、无效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
7.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或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签字。
7.2投标文件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3授权委托书未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
7.4投标人以任何形式干扰招投标工作公开、公正进行的。
7.5投标人企业资质不全或无资质的。
7.6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7.7在投标文件中有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
7.8以联合体方式投标而无共同投标协议的。
7.9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7.10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者以行贿、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7.11投标文件有与招标文件有严重背离的。
五、评标标准
1、开标
1.1招标方采用统一开标,评标方由公司招投标文员会成员组成。
1.2原则上开标不邀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
2、对投标文件的审核和响应性的确定
2.1招标方将依据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确定投标人物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2招标方判断招标文件的响应性基于投标文件本身以及过往合作经历。
3、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3.1招标方组织招投标委员会的评标委员将对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2评标时主要参照评标标准。
4、评标标准
4.1由评标委员会评分,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单位。
4.2本次采取综合评分方式进行评标。
4.3评分标准:企业资质(10分)、报价完整性(10分)、报价价格(25分)、协调能力(5分)、质量服务(20分)、响应速度(20分)、改造经验(10分)。
5、评标原则及方法
5.1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和招标方确定的评标原则进行。
5.2评标时将按照资格评议、报价评议等确定中标。
六、定标
1、资格最终审查
1.1招标方将审查投标人的财务、专业能力和供应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1.2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能力圆满履行合同,招标方将对最优后补投标人资格做出类似审查。
1.3首次投标单位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无效投标
投标资料中投标文件一旦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签署合同的,终止合同履行,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投标方承担。投标单位列入黑名单,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我司招标。
七、中标通知
1、评标结束15日内,招标方将通知中标方签订合同。
2、中标方在接收到招标方《中标通知书》后,未按招标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视为中标方自动放弃签约。
八、签订合同
1、中标方按《中标通知书》中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