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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农业农村局300吨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渔政船建造项目监理服务

   2022-03-03 船海装备网3030
核心提示:滨海县农业农村局300吨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渔政船建造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公告滨海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300吨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渔政船建造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滨海县农业农村局300吨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渔政船建造项目监理服务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项目概况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300吨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渔政船建造项目监理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获取链接网址:https://pan.baidu.com/s/12WDg2H5EazigyCrLIzexww 提取码:hvqb 自行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3月24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HCGG202202002

2.项目名称:滨海县农业农村局300吨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渔政船建造项目监理服务

3.预算金额:人民币8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80万元

5.项目需求:1艘300吨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渔政船建造项目监理服务。具体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6.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单位派出监理人员进驻船厂开始,至本船二年质量保证期结束。主要包含前期准备阶段、设计阶段、建造阶段、竣工验收及审计阶段、质量保证期阶段。注:造船合同签订后300日历天内完成船舶设计、建造并验收合格并交付招标人使用。

7.服务质量标准: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一个标段。

10.项目地点:造船厂为平湖市华海造船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平湖市当湖镇;交船地点为滨海县滨海港港口。

1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违法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经营范围、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甲级设备监理单位资质证书(监理专业范围包括船舶与海洋工程:船舶或船舶工程与海洋工程:船舶建造工程)。 

3.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投标人母公司(总机构)或者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同一总机构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不作为投标人的资信和评分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10日18时00分00秒止(北京时间)

2.获取链接网址:https://pan.baidu.com/s/12WDg2H5EazigyCrLIzexww

提取码:hvqb

3.方式:登陆上述获取链接网址,输入提取密码,自行下载。注:投标人在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高权、手机号码:15950201008)。

4.售价:人民币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3月24日15时00分00秒整(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2515310923@qq.com

3.不见面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层1808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在监理人员进场后(以监理人员派驻函时间为准)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20%;

(2)在船舶下水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

(3)验收合格且交船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以及监理服务延长期费用(如有,不含超过1个月内的费用,每天延期费用=合同价/300日历天);

(4)余款(10%)作为监理人监理工作内容的工程保修阶段对工程的质量缺陷监理服务费,质量缺陷监理服务费在二年质保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完毕。

注:结算时提供税务发票,均无息。

4.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在任何阶段对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包含但不限于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材料的原件复查)。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核实。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如有虚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资格,一经发现,将上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投标人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6.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上发布。

7.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滨海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陈浩      电话:13851118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3层

联系方式:高 权  15950201008

电子邮箱:2515310923@qq.com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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