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苏州工业园区航港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采购江海直达船
项目用途:用于苏州园区港对接上海港,共同打造沪苏同城共同打造沪苏同城通关物流贸易一体化示范项目暨ICT业务
一、投标单位须知: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包含企业管理咨询),且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需有明确的策设计方案,内容新颖合理的设计规划,符合内河到入海的需求;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标注完成项目的制作周期为多少自然日。
4.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因违反行业规则被相关机关通报批评或惩戒的记录。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能开具国家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能提供完善的公司介绍,包括完善的公司制度、流程等。
6.投标人须为招标人保守商业机密。
7.在投标过程中,可以通过公开渠道进行初步交流并可以提供完成服务方案及项目实施计划表,并提供初步指导意见的投标人予以优先考虑。
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9.投标人未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间内的。
10.投标人须出示对所提供的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
11.2017年1月至今投标人必需提供与合作企业的业绩列表(100万元以上的合同金额),包括承接时间、合作单位、合同金额、业绩的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和其他备注,此项将作为招标单位参考的重要材料(结合招标单位具体情况给予实际、具体的指导和规划),如不提供,则此项不得分。
12.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经理人员的基本情况介绍。
13.投标人应拥有完备的应急响应预案,在招标单位遇紧急情况时能获得及时妥善的解决。
14.提供的报价金额需为不含税金额并注明税率。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投标人需在终稿交付后一年内,提供免费修改1次。
二、项目需求具体内容:
一、基本结构图
1.图面清晰,各线段、符号表示的构件应符合有关船体作图标准,基本结构图应包括纵剖面、甲板和船底结构图;
2.图上所标注的船长、船宽、型深等应与线型图、总布置图、结构计算书等一致;
3.布置应与总布置图一致;
4.构件的尺寸应与结构计算书一致,由于在船舶的设计中作不断的修改,送审图往往会出现构件与结构计算书不一致的情况;
5.除另有规定,按规范要求,强力甲板的机舱或货舱开口宽度应不大于0.7B见《规范》1-29 2.4.1.4;
6.甲板上所有货舱口和机舱口的开口角隅应满足1-24 2.4.1.5要求,若在基本结构图没有标示,应在其他相关图纸标示(如分段结构图);
7.局部加强见1-25 2.4.4.1,若没有在基本结构图标示,则在其他相关图纸标示(如分段结构图);
8.甲板端接缝应满足1-6 1.4.1.4要求;
9.船体构件的设置及过渡要求:
(1)单底骨架见1-25 2.5.1.2;
①中内龙骨在舱壁处中断时应采用见1-26 2.5.3.3要求与舱壁连接。
②在首、尾部区域内旁内龙骨的肋板尽可能垂直于外板,若有困难,其夹角应不小于45。
③中内龙骨、旁内龙骨应尽量均匀设置,其间距应不大于2.5m;船长小于或等于30m时,其间距不大于2.0m。
④横骨架式船底在每个肋位上设置实肋板,船长小于或等于30m时,可隔一个肋位设置。
⑤纵骨架式船底实肋板间距应不大于2.5m。
(2)双底骨架:见1-28 2.6.1.1要求
①双层底过渡要求见1-29 2.6.1.4
②双层底实肋板间距见1-29 2.6.2.1
③水密肋板(图中显示为轨道线)见1-29 2.6.3.1
④内底板人孔设置见1-31 2.6.9.1
⑤旁桁材开孔见1-31 2.6.9.1
⑥污水井设置见1-31 2.6.9.4
(3)舷侧骨架:见1-32 2.7.1
①舷侧纵桁设置见1-33 2.7.4
②舭肘板见1-33 2.7.5
(4)甲板骨架
①甲板横梁设置见1-34 2.8.1.1
②甲板纵骨设置见1-35 2.8.2.1
③甲板纵桁设置见1-35 2.8.3.1和1-36 2.8.3.6
④强横梁设置见1-36 2.8.5.1
10.舱壁见1-49 2.12.1
11.首尖舱骨架见1-53 2.13.2
12.尾尖舱骨架见1-55 2.13.5
13.机舱骨架见1-56 2.14.3
14.上层建筑(与甲板室有别)见1-58 2.16.2.1,2.16.2.2
二、中横剖面图
1.构件选取是否与结构计算书一致。
2.结构是否与基本结构图一致,可能存在或者设计人员粗枝大叶或者基本结构图与中剖面图由不同的设计值画图而出现不对应的情况。
3.肋板边线位置参见肋骨型线图。
4.构件的连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①实肋板见1-26 2.5.2.4,1-28 2.5.7.3。
②双层底内底板见1-29 2.6.1.3.
③双层底实肋板加强肋见1-29 2.6.2.3。
④旁桁材间距见1-30 2.6.5.4。
⑤组合肋板在中桁材的两侧及内底边接处应满足1-30 2.6.6.4。
⑥双层底内肘板见1-31 2.6.8。
⑦舭肘板见1-33 2.7.5。
⑧梁肘板见1-33 2.7.6,2.7.6。
⑨穿过甲板纵桁的横梁或穿过强横梁的甲板纵骨应显示满足1-35 2.8.1.5,2.8.2.4。
⑩甲板纵桁与横梁1-36 2.8.3.5。
⑾强横梁与甲板纵骨见1-37 2.8.5.3。
三、外板展开图
1.显示的符号、线条标注是否按照船体作图标准。
2.构件的布置与基本结构图是否一致。
3.板厚是否与结构计算书一致,是否已清晰显示。
4.板焊缝是否满足1-6 1.4.1.3要求及1.4.1.4要求
5.在升高甲板处是否有足够的过渡。
四、总布置图
1.消防要求
①处所分隔见《法规》7-5 2.1.2,7-11 2.3.3。
②通道见7-5 2.1.4,7-9 2.2.5,2.2.6,7-12 2.3.3
③厨房见7-6 2.1.9
说明:应注意2007,2008修改通报的要求。
2.干舷要求
2008《法规》修改通报增加干舷甲板上,除敞口船货舱口外的开口,应设有风雨密舱口盖或采用上层建筑或甲板室来保护。当采用上层建筑和甲板室来保护开口时,其上层建筑的门和距干舷甲板1m高度以下的围壁应符合风雨密的要求一般船舶主甲板以上第一层甲板室需要设风雨密门才符合要求,非风雨密窗应设距主甲板1m以上。
3.防污染要求
2008《法规》修改通报要求:船体外板不应作为燃油舱(柜)的围壁限界面。
4.结构的要求
对照结构的要求,如双层底设置,抗扭箱设置、油船隔离舱的设置等,必须与基本结构图一致。
5.舷墙和栏杆的设置,见《规范》1-59 2.17.1
6.。合理性:施工能到位;维修能到位;使用能方便。应注意封闭密间的出入开口。
五、结构计算书
1.应有说明所设计依据的《规范》
2.应列明船舶的主尺度、肋骨或纵骨间距、航区等一系列与结构计算有关的基本数据以方便审核,有关数据与总布置图、基本结构图一致。
3.应明确各定义,特别是船长定义。见1-1 1.1.2。
4.。结构设计原则见1-2 1.2.1,1.2.2,1.2.3,1.2.4,1.2.5。
5.关于直接计算1-3 1.2.7(进行局部强度计算的前提,否则计算无意义)
6.总纵强度(进行局部强度计算的前提,否则计算无意义)
①主尺度比见1-15 2.2.1
②总纵弯曲强度、弯扭组合强度及屈曲强度校核:
一般通过通用程序计算,审核人员需留意什么情况要作上述计算校核。各章对总纵强度的要求有所不同,应加以注意。
7.板材及构件复核:
①注意各字母符号的定义。
②对照相应图纸量取有关的数值,如l、h等。
③对照相应船舶类型、结构形式确定其计算适用公式,如单底或双底货船或集装箱船或工程船等。计算模型的选取应与图纸一致,如不一致修改计算书或修改图纸。
④注意构件的跨距、间隔及连接形式等与中横剖面图及基本结构图对应。
六、焊接规格表
1.角焊缝
连接构件,查焊缝级别(表1.4.5.4)选构件之间较薄板厚(级别对应表,表1.4.5.3)确立型式及K值。
K值为焊脚高度,具体型式确立见1-8 1.4.5.2,表1.4.5.2
2.对接与搭按焊缝,见1-7 1.4.3
3.采用低氢型焊接材料(俗称碱性焊),见1-7 1.4.2.2。
注意事项:
1.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资料、证照及证明等,将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资格。
2.所提供的所有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否则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苏州工业园区航港物流有限公司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