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1、3、4轮岸电工程改造招标公告
本项目业主为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单位为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发展1、3、4轮岸电工程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名称:广州发展1、3、4轮岸电工程改造
二、招标单位: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桥生联系电话:020-3785159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gzjlzb 126.com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0-3760802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37850890
三、项目地点:广州发展1轮、3轮、4轮。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对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所属船舶“广州发展1、3、4”轮57000吨散货船(建造船体号:广州发展1轮CIS57300/B-02/广州发展3轮QS2006380/广州发展4轮QS2006381)进行船上的交流低压岸电供电系统进行改造的功能、技术性能、接口和供货范围。
系统的设计,制造,成套及测试都将满足中国船级社(CCS)及其相关船用标准规范要求。本要求同样适用于所供设备的设计、制造、交付、安装和实验。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范围、规模: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报价采用综合固定总价包干方式承包,投标方须充分理解各项工程要求内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报价须知及报价单内容并结合自身经验及行业计价标准核价,包括实施完成所有工程要求内容全过程中发生的人力、施工、维护、维修、安保措施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之总和。如工程位置和施工要求已经明确,则报价为对应工程要求的包干价,投标方认为须增加额外辅助工程而产生费用的,必须在差异表中列明,费用仍为包干价,费用计入投标总价。
3.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为自然天120天(2022年11月30日前必须全部完工,并通过最终验收),包括设备交货期45天,安装期60天,调试验收15天。工程改造施工期间应连续作业,除非遇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作业时间为船舶靠泊装卸货期,如船舶靠泊期间不能按计划进度完工,则安排跟航施工。
(1)要求中标方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3天内开始图纸设计、设备制造及工程材料准备,视船期启动工程施工;
(2)项目进度时间以商务合同的进度为准。详细的进度由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交招标人确定。
六、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在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有1套船载岸电产品的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并显示客户名称、船舶名称,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八、公告发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及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年3月19日至2022年3月25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2年3月21日00:00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22年3月25日17:00
3.招标文件发售金额:招标文件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开户名称: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营业部;帐号:701657752726)。
温馨提醒:投标人支付标书款后,应当及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相关凭证。招标代理公司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报名结束后发至投标人在平台上预留的工作邮箱,自行下载)。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九、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完成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十、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申请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十一、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于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如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将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4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递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为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广州发展南沙管理服务中心211室和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https://eps.gdg.com.cn)。
请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投标截止时间当天招标人在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广州发展南沙管理服务中心211室提供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操作指导。
投标者注意:若投标人需要来现场接受上述指导须自带电脑及身份认证CA(必须是加密时的同一把电子密钥)。
十五、招标文件答疑联系方式
1.投标人请注意: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站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如果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
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3.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
受理电话:020-37851597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416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