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船艇修理厂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海警44056、44057、44058艇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海警44056、44057、44058艇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ZZ0161562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755401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船艇修理厂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沙步社区友谊路520大院船艇修理厂
联系方式:张助理 020-822397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020-87554018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项目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说明和涉及的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内容包括船只上下排及服务项目、坞修工程、船体及舾装工程、轮机工程、电气工程、木作工程、空调及其他工程、油漆工程、艇载快艇工程等工作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出的,但为本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等所必须的附加工程。
备注:
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书。
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4.投标申请人可对其中一个包组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可兼投并可兼中所有包组。本项目三个包组所含内容拟定为同步开展,兼投两个或以上包组的投标人应考虑自身是否有足够能力同时承接多个包组的工作内容。开标、评标、定标顺序按包组序号进行(即从包组一到包组三)。三个包组中某一个包组因投标申请人数量不满足招标要求或其它原因导致此包组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包组的正常招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投标人应具备舰船修理专业技术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已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探索试点期间发放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和“一照一号”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3. 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由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如没注明有效期的,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内容包含投标人、法人代表);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2日 09:30 至 2016年06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对已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探索试点期间发放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和“一照一号”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供应商资格”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购买招标文件。每一个包组报名时均需提供一套上述资料。报名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6月22日起至2016年6月28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个包组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小姐、陈先生
电话: 020-87554018 18011878785
传真:020-8755402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邮编:510630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陈先生
收款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账号:08386112-01-00304-1748-07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非保证金专用账户)
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554258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