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宇航务工程有限公司工作船设计与建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CC-2216AK098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海宇航务工程有限公司工作船设计与建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江苏海宇航务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海宇航务工程有限公司工作船设计与建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海宇航务工程有限公司工作船设计与建造: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本次招标的货物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须具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信厅)系统颁发的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三级II类(及其以上等级)证书;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4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同类型的或在性能、船舶技术指标、参数等方面优于本次招标的船艇的业绩。(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或交接船议定书等有关证明资料);
3.5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主持建造过类似船艇的经历,且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提供主持建造类似项目的业绩、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有关证明等有关证明资料);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并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项目仅接受生产厂家投标,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3.9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之间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04-26 08:30到2022-05-05 17:00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01室)购买招标文件。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相关资料,要求如下:(1)投标人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近三月社保缴纳证明;(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符合招标公告第5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资质及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05-17 14:00
递交方式: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开标室(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05-17 14: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开标室(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06室)。(疫情期间通过远程会议方式)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江苏海宇航务工程有限公司工作船设计与建造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作船设计与建造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江苏海宇航务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欢迎具有招标项目相应资格的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江苏海宇航务工程有限公司拟采购4艘工作船及相关服务。
2.2项目概况:工作船为柴油机驱动,可航行于内河A级航区的水域警戒护航、作业管控、引航员及船员接送等水上工作。
2.3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实行固定价格总承包方式,即完成“交钥匙工程”,包括:工作船设计与建造的设计、图纸审查、材料、结构、设备、工具、备件、建造、检验、试验、监造、监理、下水、试航、交船等,直至通过中国船检局对船舶进行的法定检验,并取得ZC证书,交付招标人使用;
(2)工作船设计与建造的培训、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
2.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码头(长江江苏段水域)
2.5供货期:合同生效后不超过10个月
2.6本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本次招标的货物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须具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信厅)系统颁发的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三级II类(及其以上等级)证书;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4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同类型的或在性能、船舶技术指标、参数等方面优于本次招标的船艇的业绩。(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或交接船议定书等有关证明资料);
3.5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主持建造过类似船艇的经历,且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提供主持建造类似项目的业绩、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有关证明等有关证明资料);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并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项目仅接受生产厂家投标,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3.9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之间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26日至2022年05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相关资料,要求如下:
(1)投标人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近三月社保缴纳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符合招标公告第5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资质及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可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2疫情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提前邮寄,如邮寄以接收人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也可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5月17日下午14时0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开标室(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06室)。(疫情期间通过远程会议方式)
5.3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由授权代表自行送达至文件接收人手中或者以邮寄方式(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邮寄在途时间,以及注重文件包装的严密性、防水性,文件包装上须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如采取自行送达的,请提前联系文件接收人,递交时间以文件接收人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投标担保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人民币13万元的投标担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海宇航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76-1号易发五洲大厦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538042006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25-83202728
电子邮件:zb16c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