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金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巡逻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或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jp-jhjtzfd202291920016
项目名称:金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巡逻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850000
最高限价(元):8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巡逻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金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巡逻艇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将船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交付,并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向采购人申请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具有船舶主管部门(工业与信息化委员会或国防科工办或省级船舶行业协会或省级船检机构)颁发的钢质船舶制造企业二级Ⅳ类及以上同时具备铝质船舶资质生产条件认可证书或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或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
方式:请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或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或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进入搜索相应项目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致电0579-81293312进行确认。(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政府采购报名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2)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3)有效期内船舶制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资料均应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上传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或发送至1687413311@qq.com邮箱,纸质报名资料邮寄至金华景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档备用。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响应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18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婺城区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3室政府采购开标3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572751&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249b3d10c50311ec9efd91fd60351f2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等政策。
3.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网站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否则将无法完成合同签订与付款程序。
4.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5.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人)无须出席开标现场会议。
6.本招标公告中附件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的招标文件的,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
7.已成功报名的投标供应商如若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以书面的形式(格式可参见附件a)告知我公司,书面文件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1687413311@qq.com)。
8.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金华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两家,具体信息如下:
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联系人:邵哲暾
联系电话:15058585028(0579-82391831)
浙商银行金华分行:
联系人:朱晨祥
联系电话:15857978811(0579-82999581)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金华市丹溪路28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705796511
质疑联系人:韩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5888990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景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九峰街139号4幢607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浩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1293312
质疑联系人:余跃军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27537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