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江苏,一船舶公司液氢试验舱检测泄压负责人汤某某,在没有确定是否完成泄压的情况下,安排2人对试验舱封板进行拆卸时,舱内残存压力弹出封板,砸中1名工人,致其不幸死亡,其家属获赔139万余元。2022年5月16日,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了此案的详情,还原了案件发生的全过程。
汤某某,男,1975年出生,工人,住江阴市。
法院审理此案查明,事发当日下午3点左右,汤某某作为某船舶公司液氢试验舱检测泄压负责人,在该公司罐箱车间内,在没有仔细确认试验舱是否完成泄压,是否仍有空气压力的情况下,安排单某某、薄某某二人,进行试验舱封板拆卸工作。就在单某某用磨光机切割试验舱封板时,舱内残留压力,将封板弹出砸中单某某,致其倒地后颅脑受伤,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经鉴定,单某某符合钝器砸压致颅脑损伤而死亡。
案发后,汤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该船舶公司与被害人亲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已赔偿被害人亲属人民币1396000元。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汤某某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一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应依法处罚。
汤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宽处理。鉴于被害人亲属的损失已获赔偿,故对汤某某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汤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