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项目:建造执法艇壳
二、服务金额:940000元
三、服务期限:2022年6月至2022年7月
四、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货物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供合格证。
(2)乙方保证及时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为甲方提供货物的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试验。
(3)在保修期内乙方提供非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故障保修服务。
(4)当商品出现问题,乙方应及时响应,记录并分析原因,按甲方要求向甲方出具书面报告。当产品不能使用,乙方应提供同档次产品,保障甲方的正常使用。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合适产品供甲方使用,甲方有权自行委托他人处理,所涉及的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供应商资质
供应商应是广东省内注册,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制造船舶(若所提供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的情况,须提供从工商部门网站备案的投标人相关信息的打印页)。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及甲方的工作计划安排履行合同,每逾期一天,则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逾期1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供的产品、服务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如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甲方要求,或未按时按质提供服务等),经甲方二次提醒后依然不能满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再支付剩余款项,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款项。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履行合同所实际支出的各种费用,甲方为证明乙方违约以及维权所支出的各种调查、审计、评估、诉讼和律师费用。
3、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产生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4、乙方应对从甲方处知悉的所有信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保密管理工作相关规定。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罗龙
电话:0752-5576435。
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