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衢州信安湖夜游项目已由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备案,项目代码为:2205-330800-04-01-651694,招标人为衢州市大花园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位于衢州市柯城区信安湖核心区域,北起西安门大桥,南至衢江大桥、西至紫薇南路,东至衢江中路。
2.2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范围为衢州市柯城区信安湖核心区域,具体范围北起西安门大桥,南至衢江大桥,西至紫薇南路,东至衢江中路,面积约94.62公顷,环线约5.2公里。本项目总投资为总投资约12800万元。
2.3 招标范围:衢州信安湖夜游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演艺内容策划、施工图设计、演艺基础设施施工、游船设备购置。
2.3.1施工:信安湖夜游红线范围内的景观照明系统、演艺灯光系统、多媒体系统、投影系统、水系统、舞美装置、音响系统、监控系统、供配电系统、箱变、码头建设、河道清淤、管理用房装修及其配套设备设施等的采购、施工、调试至本项目竣工验收,配合业主完成办理项目的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交付使用、工程保修及运维期维护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全过程管理和控制等内容;
2.3.2施工图设计:本项目施工涉及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施工过程的变更等;游船外观设计、电气设计等;
2.3.3演艺内容策划、制作:包括项目策划、演出创作、导演团队服务、剧本创作、化妆造型、文学创作、视觉设计、舞美创作、服装设计、道具设计、视觉特效设计、演出排练、宣发内容、专业舞美灯光、专业舞台(机械)设施、音响系统、水系统等内容的创作策划、深化设计,宣传片、服装(含解说员)、道具、多媒体内容、音乐等制作。
2.3.4游船设备购置:包括游船及充电桩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保险等。
2.4 建设工期:210日历天(含设计时间)。于2022年7月开始工程施工,2022年9月底完成项目的初步效果展示及一艘游船到港。2022年12月底完成项目的所有建设内容并试运行。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设计图纸的要求。
2.5.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5.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合作模式:项目建成后,中标人与衢州市大花园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并按照公司法及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订立股东协议、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文件,负责项目运营,在项目公司中,市大花园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现金入股,占34%股权,中标人占66%股权。招标人对项目运营团队设定对赌指标,明确奖惩和退出机制。运营期间,项目公司须确保市大花投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运营投入的收益率达到10%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独立法人:
3.1.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施工企业提供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省外设计单位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3.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机电、电气、照明等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注册建造师,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机电、电气、照明等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养老保险交纳在投标人单位。
3.2.3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4以上拟派人员均互相不得兼任。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有在建工程的施工业务登记的,如已通过竣工验收,请准备好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提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五方或设计、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四方责任主体签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及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和办公室固定电话(座机),下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查询时发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有在建工程的施工业务登记且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该项目的通过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或提交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除上述两个平台(系统)外,在其它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施工业务的,如已通过竣工验收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后果自负。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4招标人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数量及配备要求:
序号 | 岗位 | 提供证书人数(人) | 资格要求及服务时间要求 | |
总承包管理组人员 | 1 | ★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 | 1 |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机电、电气、照明等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注册建造师,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设计组 人员 | 1 | ★设计负责人 | 1 |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机电、电气、照明等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2 | 建筑设计工程师 | 1 | 机电、电气、照明等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3 | 电气设计工程师 | 1 | 机电、电气、照明等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4 | 策划负责人 | 1 | 具有光影秀(不含景观亮化、夜景照明)或水景秀或夜游演艺类(不含剧场演出)项目策划相关经验 | |
5 | 驻地设计代表 | 1 | 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施工组人员 | 1 | ★施工负责人 | 1 | 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2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3 | 采购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4 | 施工员 | 2 | 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
6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 |
7 | 安全员 | 2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 | |
8 | 质量员 | 1 | 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
9 | 资料员 | 1 | 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
10 | 造价员 | 1 | 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 |
11 | 材料员 | 1 | 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
备注 | 1、上述人员均不得互相兼任,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服务期同合同工期,且不得出现退休返聘人员。 2、以上标注★号位置的人员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为其交纳养老保险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3、无★号标注的其他人员在签订合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项目班子成员,且须提供签订合同止前一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4、职称证明所提供的证明材料①或②即可:①纸质版职称证书或获得职称的文件(附文件的网络查询网址);②电子职称证书(包含网络查询二维码)。 5、开评标现场质疑的注意事项:如对开评标过程中存在质疑的投标单位,需提供纸质版的质疑文件为准(口头质疑无效),质疑时间为:从提出质疑到递交纸质版质疑文件需在15分钟内,如超出时限不予受理。 6、本项目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无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在建工程,也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 在建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一)对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下同】“有在建工程”的认定标准: ①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 ②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工程”: a、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经理; b、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 c、项目经理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本条第(二)款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二)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②原项目负责人有备案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 7、总承包管理组人员服务时间要求为EPC总承包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期间驻场服务;施工组人员服务时间要求为项目开工至竣工期间驻场服务。上述人员到位率按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4.3、4.4款执行。 |
4.电子评标
本工程不实行电子招投标。
5.投标人信息入库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5.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5.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5.3.2CA办理:
(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联通CA在线办理”,根据流程图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8256007,0570-8252229(流程图网址http://zjqzcert.uni-ca.com.cn:7008/)。
(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3899008,15762980753。
5.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相关附件等)。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5.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 7 月 1 日16:30。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或中国银行衢州分行;
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6.2缴纳方式
投标人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
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软件公司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13071815370,4009980000。
保证金室,咨询联系电话:0570-8757613。
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的,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市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2年 7 月 11 日9 时30分00秒,地点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公告的开标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注意事项
本项目开标日期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严格遵守衢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规定,并服从现场管理。
9.1 本项目投标人参与开标人数,不得超过1人。
9.2 参与开标人员应当领取衢州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可书面委托符合条件人员参与现场开标。健康码获取方式为(支付宝-城市服务-衢州健康码)。
9.3 参与开标人员应携带身份证等户籍证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交易中心大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9.4 进出路线。投标人从大楼一楼正大门进入,登记、量体温后,左拐从正门楼道上五楼,扫手机健康码检查、签订承诺书后,直接到公告的开标厅,按标序牌固定分散就坐,开标结束后原路返回。
9.5 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投标人参与开标活动,全程不得脱下口罩,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超出限定范围,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9.6 因疫情防控措施实施,请密切、及时关注衢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规定变化,并比正常时期提前足够时间,以免耽误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衢州市大花园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衢州市柯城区府东街208号 地址:衢州市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楼9楼
邮 编: 324000 邮 编: 324000
联 系 人: 詹工 联 系 人: 俞工、徐工
电 话: 0570-3810367 电 话: 0570-3850116
传 真: / 传 真: 0570-3850156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