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桂林海事局海事巡逻船“海巡10730”列编授旗暨首航仪式在平乐海事码头举行,标志着“海巡10730”船正式列编平乐海事处并投入使用,为平乐县水上监管和应急搜救再添利器。桂林海事局局长唐明华、县委书记周政英、县长经友新,县领导陶保文、陈泠志参加仪式。
唐明华在仪式上说,经广西海事局同意,将“海巡10730”船配备到平乐海事处,主要是考虑到平乐辖区水运发达,监管水域面积广、监管点多且分散、应急任务繁重,是适应辖区水上安全监管形势的需要,优先在平乐辖区配备精良海事巡逻船,体现桂林海事局主动服务平乐地方经济发展的良好愿望。
周政英对桂林海事局给予平乐水上交通安全的大力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周政英表示:
■随着湘桂运河项目的建设,平乐的交通体系将会更加完善,江河优势将会进一步凸显,水上旅游、水运贸易等行业将会更加兴旺,这也对平乐水上监管水平和应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桂林海事局把集综合执法、指挥、救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20米级海事巡逻船“海巡10730”配备到平乐,将极大地提升平乐日常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水上应急救助能力,尤其是极端恶劣天气突发事件处置能力,高效促进平乐水上应急体系建设,对平乐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桂林海事局局长唐明华:“海巡10730”船的列编,将极大增强平乐辖区巡航救助一体化能力,特别是在防汛抗洪、水上安全监管、水域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将发挥中坚作用,并与现有的海巡船艇共同打造护佑平乐水上交通安全的坚实屏障,更好地服务平乐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仪式上,唐明华向“海巡10730”船授旗,宣布“海巡10730”船正式列编平乐;参加仪式的领导一同乘坐“海巡10730”船巡视桂江平乐航段,顺利完成首航。
平乐海事处处长徐广国:“海巡10730”船列编平乐海事处以后,我们主要用于巡航执法、现场监管、水上应急救援、防汛等。“海巡10730”船作为目前平乐最大、功能最齐全的公务执法船,将为保障平乐县水上交通安全及防止船舶污染水域、水上应急救援等发挥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