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巡逻艇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最高限价(如有):2424.2000000万元(人民币)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取得船舶检验证书,并交船至船东指定港口交货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指定码头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取得船舶检验证书,并交船至船东指定港口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投标方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包、转包。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声明函。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时间:2022年07月01日至2022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1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售价:¥2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4.在“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提到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递交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阅。联系方式:顾珉敏、陈全、严浩宇021-50934521、021-50934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