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通股份(603209)发布《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购建船舶的进展公告》的公告,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兴通海运(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通海南”)已取得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为扩大公司船队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进一步高质量发展,兴通海南拟购买一艘12000载重吨化学品/油液货船,近日已与台州市五洲船业有限公司签订《船舶买卖合同》,船体号:WZ2206,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买方(委建方):兴通海运(海南)有限公司
2、卖方(建造方):台州市五洲船业有限公司
3、合同价格:壹亿叁仟玖佰贰拾万元人民币整(¥139,200,000.00元)(合同价格不含送审/详细设计、CCS的审图费),含增值税专用发票(13%增值税专票;如遇税率变动,合同价格按不含税价进行调整),相关税赋,含附加税、印花税、所得税由卖方承担。
双方约定,如果是因为建造方船厂在建造过程中因为生产设计的原因导致本船相关指标无法达到设计要求或者交船期延误,则合同价格按照按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4、主要条款:建造方同意在建造方的船厂建造、下水、装配、完工一艘12000DWT化学品/油液货船,并在完工和试航成功后交付给委建方,其技术规格在合同第一章中有详细描述,该船将在中国登记船籍并悬挂五星红旗;委建方同意根据合同的条款支付合同价金给建造方并接受该船。
5、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并在建造方收到委建方支付的第一期进度款之日起生效。
6、交船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450日
本船应在满足技术规格书相关要求、具备所有船级社证书、成功完成试航(或再试航),在安全漂浮的状态,在交船地点由建造方交付给委建方;若根据本合同的相关条款,本船在建设过程中或性能测试发生允许延迟交船的情况,则上述日期将顺延。
7、交船地点:台州市五洲船业有限公司船厂码头或者台州港安全锚地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兴通海南购买12000载重吨化学品/油液货船,有利于拓展公司液货危险品运输业务,提升公司的运营管理能力与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液货危险品运输业务的发展;同时,有助于公司更好地服务客户,顺应市场变化,响应客户需求,提供多品类、多区域的运输服务。本次交易符合公司“1+2+1”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开展国际、国内运输业务,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