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汕头港引航站“汕港引109轮”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4楼40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X-ST-ZF2022005
项目名称:汕头港引航站“汕港引109轮”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5.53160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53160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将船维修完工,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9日 至 2022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4楼406
方式:现场登记(详见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4楼406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4楼40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广东和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受汕头港引航站的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汕头港引航站“汕港引109轮”维修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汕头港引航站“汕港引109轮”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HZZX-ST-ZF2022005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55,316.02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汕头港引航站“汕港引109轮”维修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55,316.0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其他服务 | “汕港引109轮”维修服务 | 1.00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将船维修完工,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提供谈判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提供谈判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资格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须具备修理27米级(含)以上船舶的业绩;
(4)信用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1)由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因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查询信用信息的,视为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9月19日 至 2022年9月21日 ,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4楼406
方式:现场登记(详见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2年9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4楼406
时间:2022年9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4楼40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修理27米级(含)以上船舶的业绩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如是供应商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2.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港引航站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31号办公楼6楼
联系方式:0754-889324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和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4楼406
联系方式:0754-86542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先生
电 话:0754-86542029
广东和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