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海洋渔业局300吨级渔政船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1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海洋渔业局300吨级渔政船建设项目标项名称: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海洋渔业局300吨级渔政船建设项目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艘300吨级渔政船设计、制造项目,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船舶的送审设计、生产设计、制造及所有材料和设备采购、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装饰、调试、试验、交验、技术培训等所有工作,最终经中国船舶检验局检验合格,取得法定证书,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3年12月底完成.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建造完成并交付使用1艘渔政执法船或公务船业绩(须提供船舶建造合同、船舶建造完成交接书)。时间: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09:00(北京时间)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868809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地址:舟山市临城定沈路620号工行金跃大厦23层招标代理部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