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
(二)项目名称:舷侧爬壁除渍机器人设计研发
(三)采购内容:
本项目包含的内容有:
1.主要内容
(1)根据甲方提供的舷侧水幕装置安装环境、壁面结构、焊缝位置及水幕喷头的具体参数及要求,完成舷侧爬壁除渍机器人设计工作。机器人要求采用全向轮式行走结构,快速运动响应;采用特制盘刷结构对锈迹进行清除,要求不损伤油漆表面;除锈装置具备升降功能,具有快速行走与工作两种状态,可快速更换除锈装置;根据以上要求,形成舷侧爬壁除渍机器人设计方案,并进行实用性评估。
(2)针对特种舰船钢应用特点,对舷侧爬壁除渍机器人进行磁吸附数值计算和仿真分析。针对特种钢,分析磁吸附力随永磁体参数、轭铁参数、气隙等参数的变化规律,给出能够使舷侧爬壁除渍机器人稳定吸附在舷侧外板的永磁吸附可靠设计方案。
(3)根据前期设计,制作舷侧爬壁除渍机器人样机,开展舷侧爬壁除渍机器人的性能实验。主要包括不同倾角壁面下爬壁机器人吸附稳定性实验、无线控制下爬壁机器人运动响应性实验、目标倾角壁面下除锈实验、给定焊缝高度下的越障实验等。根据实验结果进行逐步的优化设计工作。
2.主要技术要求
(1)爬壁机器人要求尺寸小,灵活,轻盈。机器人本体(含除锈装置)重量15kg,尺寸550mm*550mm*300mm,控制系统采用无线遥控模式,无线遥控距离要求200米,总功率800W,采用全向轮式行走结构,采用特制盘刷结构对锈迹进行清除,要求不损伤油漆表面,除锈装置具备升降功能,具有快速行走与工作两种状态,可快速更换除锈装置;
(2)对舷侧爬壁除渍机器人设计方案对舷侧爬壁除渍机器人设计方案分析评估工作包括:当前国内外对于除锈爬壁机器人设计方面的研究能力,关键技术限制及研究现状,成熟产品的能力以及各方案的费用评估等。机器人本体(含除锈装置)重量15kg,尺寸550mm*550mm*300mm,控制系统采用无线遥控模式,无线遥控距离要求200米,总功率800W,采用全向轮式行走结构,采用特制盘刷结构对锈迹进行清除,要求不损伤油漆表面,除锈装置具备升降功能,具有快速行走与工作两种状态,可快速更换除锈装置;
(3)壁面工作环境下舷侧爬壁除渍机器人本体结构性能要求根据舷侧外板的结构及水幕探头的分布情况,分析工作环境中影响爬壁机器人设计的关键因素。针对特种钢和永磁材料钕铁硼的磁特性,基于磁吸附力计算基础理论及有限元仿真,分析磁吸附力随永磁体参数、轭铁参数、气隙等参数的变化规律,给出能够使除锈爬壁机器人稳定吸附在舷侧外板的永磁吸附设计方案。研究如何能使爬壁机器人在外板上越过焊缝等障碍、实现快速的运动响应。
(4)对舷侧爬壁除渍机器人样机除锈质量的要求根据水幕探头安装处锈迹的位置、粘附度、干湿性对除锈方式进行合理选择与设计,要求在能够去除锈迹的同时不损伤外板油漆。除锈装置应作为整体单元安装在舷侧爬壁除渍机器人本体上,不配套其他地面辅助除锈设施。
二、承制单位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备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颁发的与项目密级对应或者更高级别的保密资格单位证书,且能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取得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审核通过的GJB9001C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没有重大质量事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有外资背景单位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已退出前期竞优活动的单位投标;
9.按本项目谈判公告的规定获取谈判文件。
三、资格预审和谈判文件发放请于2022年11月4日18时(含)前以电话形式与采购方联系报名并提交响应函(原件,加盖参与谈判单位公章),同时需在有效截止时间前完成线上对接或线下报名。逾期未提交材料的将取消谈判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发放谈判文件。报名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参与谈判单位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提供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文件。
5.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6.取得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审核通过的GJB9001C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重大质量事故的的书面声明。
8.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资格审查通过后,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发放谈判文件。
四、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7-65233653;15007169446。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2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