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制定的《全国海洋渔船更新改造标准船型选定工作方案》,我国将在借鉴国内外船型标准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渔业产业政策、渔船作业区域、捕捞方式特点及制造技术要求,统筹考虑各地船型特点和使用习惯,统一评价方法和选定标准,规范船型命名方法,推动海洋渔船的设计、建造朝着标准化、系列化方向发展。我国将坚持以“主参数系列”为选型基础,按照简单、实用、可量化的原则,制定全国统一的《渔船标准船型选型评价方法》,为各地评选工作提供依据;按照《渔业船舶船型分类编号》(SC/T8003-2007)标准,制定“渔船标准船型命名方法”,统一规范船型命名;各地应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管理要求的原则,积极推进标准船型评选定工作,争取与渔船更新改造工作协调、同步开展。
为有效推进海洋渔船更新改造标准船型选定工作,农业部还制定了工作进度表。具体为2016年7月,成立专家组,研究提出《渔船标准船型选型评价方法》基本思路和技术框架;2016年7~9月,起草编制《渔船标准船型选型评价方法》(草案),开展实船相关技术参数的采集与测算,各沿海省(区、市)按渔船更新改造全覆盖的原则,对本省各地区现有不同尺度、作业方式、不同材质渔船的主要船型进行集中摸底调查,为选定工作做好准备,同时配合专家组做好实船相关技术参数的采集与测算工作;2016年10~11月,发布实施《渔船标准船型选型评价方法》;2016年12月,按《渔船标准船型选型评价方法》,各省开展标准船型选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