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海事局武汉工业港等3处救助点20米玻璃钢巡航救助船建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交通运输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交规划函﹝2019﹞39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业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工武大诚信工程顾问(湖北)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1)为加强长江干线巡航救助一体化能力建设,更新老旧船艇,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长江海事局拟建造3艘20米玻璃钢巡航救助船,船舶建成后配置在武汉工业港、芜湖新港、芜湖裕港执法大队。
(2)本项目采用海事系统内河20米级A型巡逻船定型船型优化后建造,本船为单体、单底、单甲板,双机、双桨、双舵,折角线排水船型,船体及上层建筑均为玻璃钢材质,设计航区为内河A级、J2级航段。船舶主尺度为20.8米×4.6米×1.7米〈总长×型宽×型深),设计吃水约0.86米,设计航速39公里/小时。本船采用常规柴油机驱动轴桨推进,主柴油机功率约260千瓦×2台,发电机组功率约13.5千瓦×1台,船尾设救助平台,配置图像监控系统、双头扫海灯以及其他按照法定要求应配备的消防、救生、通信和导航等设备。
其他:/。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建造3艘20米玻璃钢巡航救助船,交船地点为武汉工业港、芜湖新港、芜湖裕港执法大队。
交船期:365日历天。
标段(包)划分:一个标段。
2.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建造能力,且必须满足如下强制性资格要求,并提供需要的证明材料: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造船企业,提供有效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具有省级主管部门核发的纤维增强塑料船舶生产技术许可证或类似玻璃钢船建造资质证明文件。
3.1.2 财务要求:(1)近五年(2017年~2021年)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近五年(2017年~2021年)至少一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3.1.3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建造过与本项目尺度相近的高速玻璃钢船艇(需提供建造合同、中标通知书及出厂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
3.1.4 信誉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5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造船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有承担过类似船舶建造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造船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它: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s://www.whzbtb.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你单位于2022年11月01日09时30分至2022年11月22日10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应与网上发布的公告一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3投标人未在长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zw.cjhy.com.cn:8066/chwebsite/credit/index)登记单位信息的,应当按《长江航务管理局系统建设项目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长航规〔2013〕130号)有关规定,在长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单位信用信息登记,并提供在本网站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登记,具体操作可参考长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首页操作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与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whzbtb.com)、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政务网(网址:cjhy.mot.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政务网(网址:https://cj.msa.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 | 招标代理机构:中工武大诚信工程顾问(湖北)有限公司 |
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525号 | 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光谷大道77号光谷金融港B9栋 |
邮编:430016 | 邮编:430070 |
联系人:赵青 | 联系人:黄颖 |
电话:027-82765411 | 电话:027-81659957 |
传真: 027-82765411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196919339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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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11月 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