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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17米工作保障艇采购

   2022-11-08 船海装备网2510
核心提示: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17米工作保障艇采购标段货物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17米工作保障艇采

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17米工作保障艇采购标段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17米工作保障艇采购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交港航养〔202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17米工作保障艇采购采购。该船采用钢铝结构,总长18.50m,总宽4.54m,型深1.70m,设计吃水1.00m,满载排水量28.984t,设计航速30.0km/h,配备两台功率为162千瓦(额定转速1800转/分钟)的船用柴油,工作人员10人,船员3人,航区B级。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的工作内容包括:建造(采购)范围涵盖标段内船体、发电机组、电气、通信、装饰及所有附属设施等船舶组成部分,内容包括图纸所包含的所有设备、材料,为完成船舶制造所必须的其他仪表、管件、辅材,必要的船上生活设施、设备、工器具、备品、备件等的制造、采购、安装、试航、ZC检验;以及合同条款规定的证件办理、资料整理、培训、缺陷责任期维修等服务。

2.3交货期:

本招标项目求设备交货期为:180日历天

2.4交货地点: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指定地点。

2.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8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国内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省工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船舶行业协会颁发的三级Ⅲ类及以上钢制一般船艇《船艇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过相关钢质公务艇建造项目。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应具有主持建造过相关公务艇的业绩;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指投标截止日当天)评价为A级(含暂定A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提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v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__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98号_

邮政编码:__ _212003______

联系人:___ __钱进_______

电话:__ 13655281615_ __

传真:_ 0511-88808032___

招标代理: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远洋香奈河畔一期商务楼29号楼20层

联系人:王刚

电话:0511-85283337

邮编:212000

8.其他

8.1本项目为全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时解密。

8.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双信封制综合评分法”,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

8.3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预约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4日。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

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

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5818219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8〕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公告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含澄清和限价),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95594652。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

(3)《货物采购标准招标文件》(2011年版)由投标人自购。

(4)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2022年12月1日14时30分,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评标中心镇江分中心第三开标室(地址:镇江市冠城路8号(体育会展中心北侧)工人大厦裙楼7楼)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应保证网上预约时留的手机号码能联系上,如若投标人自接到解密通知起半小时内未解密文件,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有权继续追偿。

8.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由招标人按规定对企业信用评价进行扣分并将违约行为上报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

8.8除另有说明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8.9除另有说明外,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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